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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1935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5-04-27
发文机关沁县统计局 主题词
标题沁县统计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5-04-27

沁县统计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落实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我县2025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特制定2025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和省、市统计局有关要求,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时处理。对违法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依法认定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并进行公示,对有关责任人员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按照规定在相关平台公开检查情况。认真做好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二、检查主体及检查依据

检查主体为沁县统计局。检查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山西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时间为2025年1月至12月。

三、检查对象范围

2025年统计执法管理检查对象为全县的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工资、能源、企业研发等专业的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执法检查涵盖检查时期为2024年年报或2025年年报。全年检查单位数量比例不低于“四上”企业的5%。

四、检查方式

统筹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部门联合检查、查处迟报拒报和受理违法举报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

五、检查内容

(一)统计调查对象学习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情况;

(二)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三)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成立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娟担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专业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股,具体负责统计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聚焦重点,规范程序。对照重点统计指标数据、重点任务,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检查程序,保证程序合法、过程严谨、结果可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廉洁纪律,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标准开展检查,好法律文书和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检查结果经得起检验。

(三)协作配合,结果共享。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巡察办、组织、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上下统筹、联动推进,不断提高统计执法监督效能。要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的协作配合,做好统计违法线索移交和统计执法检查结果共享。

(四)宽严相济、文明执法。按照我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坚持过罚相当处罚和教育并重原则,切实做到宽严相济。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检查对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