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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0624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5-03-25
发文机关沁县财政局 主题词
标题沁县财政局 2025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日期2025-03-25

沁县财政局 2025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沁县县委办公室 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工作方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中央政令畅通,规范财经秩序,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结合实际,特拟定2025年度财政局财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开展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省厅、市局统一部署,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在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中选取三户进行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8月—9月完成)

二、开展财经纪律监督检查

根据省厅、市局统一部署,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关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主管理部门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月—4月)

三、开展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情况监督检查。组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对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开展自查。(7月—8月完成)

四、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专项整治和执业经营监督检查。在全部代理记账机构备案审查的基础上对无证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整治,并选取2家代理记账机构进行执业质量监督检查。(10月—11月完成)

五、开展教育系统内部监督检查

教育系统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的日常监督 ,筑牢第一道防线 ,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内部监督检查 ,若上级部门当年对本单位已开展财会监督专项检查 ,可不再组织开展同时 ,结合自身实际 ,积极推进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加强关键业务、关键岗位风险防范 ,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各单位财会人员要加强自我约束 ,遵守职业道德 ,坚决拒绝办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会事项 ,并依法检举单位或个人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10月—11月)

六、开展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处理

财政部门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处理投诉事项。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通知相关当事人到场,并制作质证笔录。质证笔录应当由当事人签字确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