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社会公益事业>基本医疗卫生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3-04-27
发文机关医疗保障局 主题词
标题2023年医保筹资标准提高了,那我们相关待遇方面有什么改善吗?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3-04-27

2023年医保筹资标准提高了,那我们相关待遇方面有什么改善吗?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我们医保基金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效能,科学合理确定基本医保保障水平。稳定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水平,确保县域内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认真落实提高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相关政策,切实支持三孩生育政策,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我们从两个方面来说,首先在门诊报销方面:

完善门诊保障措施。继续做好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取消起付线。提高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2022年提高至230元,2023年提高至250元;扩大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在主要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上,将县域内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范围,甲类项目报销55%,乙类项目报45%。取消参保人员选定1-2所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县域内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均可作为我县参保人员普通门诊统筹定点服务医疗机构。

增强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门诊保障功能,将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纳入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计算口径,统筹门诊和住院救助资金使用,共用年度救助限额。

其次,在住院报销方面虽然说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仍然沿用原有政策不变,在此基础上国家医保局通过集中带量采购,采取以量换价的方式确实降低了药品和高值耗材价格,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负担,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

我们还实行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乡村振兴部门监测对象直接纳入“一站式”结算;完善了异地就医网上备案,可实现在就医地直接结算。真正体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