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社会公益事业>公共交通领域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2023-33623 | |
发文字号:沁治超办〔2023〕2号 | 著录时间:2023-07-05 |
发文机关:沁县交通运输局 | 主题词: |
标题:沁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组关于对我县2023年货运源头企业及监管人员进行公示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 发布日期:2023-07-05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治超成员单位,各源头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第301号令《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办法》有关规定和市治超工作有关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2023年度货物运输源头企业(共9家)及监管人员予以公示。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治超成员单位要高度负责、密切配合,依据法定职责做好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切实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源头企业要认真执行治超有关政策法规,严格按照规定装载配载,确保不发生超限超载现象。
沁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组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