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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33623
发文字号沁治超办〔2023〕2号 著录时间2023-07-05
发文机关沁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词
标题沁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组关于对我县2023年货运源头企业及监管人员进行公示的通知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发布日期2023-07-05

沁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组关于对我县2023年货运源头企业及监管人员进行公示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治超成员单位,各源头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第301号令《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办法》有关规定和市治超工作有关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2023年度货物运输源头企业(共9家)及监管人员予以公示。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治超成员单位要高度负责、密切配合,依据法定职责做好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切实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源头企业要认真执行治超有关政策法规,严格按照规定装载配载,确保不发生超限超载现象。

附件:沁县货运源头企业及监管人员公示表.xlsx



沁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组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