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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1280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3-04-18 |
发文机关: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题词: |
标题: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4-18 |
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事务领域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结合全县退役军人工作实际,特制订我局2023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检查主体
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
三、检查方式
抽查,主要采取网上信息系统核查,档案资料审查,与优抚对象、退役士兵等当事人电话访问等。
四、检查对象
优抚对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及其安置单位。
五、检查范围
优抚对象抚恤金、补助及补贴费发放情况;优抚对象是否存在冒领、骗取医药费或优待抚恤金等情况;承担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履行优待义务的情况;退役士兵安置情况;承担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履行优待义务的情况等。
六、检查时间
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七、相关要求
1、加强依法行政培训。常态化开展学法用法知识培训,做好行政执法领域规范规定的贯彻落实,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退役军人的服务保障水平。
2、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结合“三定”方案中的职责定位,全面履行部门职责,不折不扣落实好涉及退役军人、军属的各项政策措施,维护好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