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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04860 |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6-02-28 |
| 发文机关:沁县信访局 | 主题词: |
| 标题:沁县信访局 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6-02-28 |
2025年,沁县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信访工作条例》及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锚定“五个法治化”“四个到位”目标要求,以打通法治化“路线图”为核心,扎实推进信访接待场所标准化、信访流程规范化、信访事项信息化“三项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组织根基
1. 压实主体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与信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 深化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信访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集体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必学内容,全年组织专题学习12次、研讨交流4次。开展“关键少数”带头学法活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聚焦规范提质,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地
1.抓源头、控风险,做好预防法治化。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聚焦城乡建设、劳动社保、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人员稳定在当地,京省市县四级信访基层吸附占比80.07%,全市排名第2。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将风险评估作为重大项目、重大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在项目筹备阶段,组织多部门联合调研,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运用专业评估机构力量,对项目可能引发的信访风险进行全面、深入分析,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对沁县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土地征收、县城北片区城市更新一期土地征收、武乡通用机场和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重卡充电站等4个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前发现并解决了可能引发的矛盾隐患,保障了项目顺利推进。
2.优流程、提效率,做好受理法治化。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要求,细化信访事项受理流程,明确受理范围、办理时限和告知方式。对群众来访、来信、来电、网上信访等渠道反映的问题,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复”,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建立信访事项分类处理机制,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内容和涉及领域,进行精准分类,及时分流至相关责任单位办理。同时,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信访事项流转顺畅、高效办理。今年以来共计登记受理各类信访事项288件,导入法定程序27件,信访部门和有权处理单位及时受理率100%。
3.重规范、求时效,做好办理法治化。对受理的信访事项,明确办理时限,要求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调查核实、作出处理意见并答复信访人。建立信访事项办理跟踪督办机制,通过电话督办、发函督办、实地督办等方式,对办理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办,确保信访事项按时办结,责任单位按期答复率全年保持100%。县信访局相关股室加强对办理结果的审核把关,对处理意见不明确、证据不充分、程序不合法的信访事项,退回责任单位重新办理,确保办理质量。引导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信访人进入行政三级办理程序,同时在办理过程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建立健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针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士和信访人进行调解,通过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促使双方达成和解。今年以来,共复查信访事项13件,复核1件,成功调解各类信访事项111件,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4.强监督、严问责,做好监督追责法治化。发挥监督追责“利剑”作用,以精准有力的问责问效推动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县信访工作联席办每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四应四不”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提出处置方式和意见,推动信访事项及时高质量化解,切实落实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和办理部门负责实质处理信访事项的主体责任。全年督办信访事项31件,提出改进工作建议13次。
5.正秩序、树新风,做好维护秩序法治化。深入开展信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信访干部和群众的法治思维引导,提高群众依法信访意识。利用“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日”“国家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广泛宣传信访法律法规和政策,向群众发放《信访工作条例》1000余本、政策法规宣传彩页300余份、宣传手袋200余个,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信访秩序维护长效机制,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依法处置违法行为。完善了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了《关于县委、县政府机关门前及周边非正常上访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时处置在政府门前非正常上访事件20余起。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全国、省、市、县“两会”和中央、省委巡视期间信访安全保障工作,实现了“三个不发生”工作目标。
(三)建强骨干队伍,夯实法治工作人才支撑
1.开展专业化培训。组织全县信访干部参加了为期一周的信访工作法治化专题培训班,围绕信访问题源头预防、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秩序维护和纠治“四应四不”问题等内容授课,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
2.充实工作力量。向县委编办请示,增加行政编制3个,主动与县委组织部、县应急管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沟通对接,新招录公务员2人、安置消防队员1人、安置退役军人1人,为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鲜活力。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实效性有待提升
宣传方式仍以传统形式为主,针对性、创新性不足,对农村群众、企业职工等群体的普法宣传不够精准,部分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的意识仍需加强。
(二)信访法治化落实不平衡
部分乡镇和部门对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落实不够到位,存在受理办理程序不规范、以程序性答复代替实体性解决、未全面回应群众诉求等问题。
(三)干部法治能力仍需加强
少数信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化解复杂矛盾的能力不足,对新型信访事项的法律适用、政策把握不够精准,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源头治理力度仍需加大
部分领域矛盾纠纷排查预警不够及时,前端化解机制不够健全,一些信访问题因处置不及时导致小事拖大,源头预防法治化水平需持续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将法治建设纳入信访工作整体布局,年初研究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全年安排调度法治建设工作4次。二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持法治专题学习4次,带头参加法治培训和普法宣传活动,在重大决策、重点案件办理中坚持依法履职。三是完善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所有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均经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四是重视合法性审查。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信访事项处置、会议纪要等提供法律意见,全年为16件重大信访事项的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四、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况
2025年,我局无相关法院判决事项。
五、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理论武装,提升法治素养
持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信访工作条例》等作为学习重点,创新学习方式,开展精准化、实战化培训,全年计划组织专题培训不少于2次,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针对不同群体开展个性化普法,增强群众依法信访意识。
(二)聚焦源头治理,筑牢法治防线
纵深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坚持集中排查、日常排查、滚动排查相结合,聚焦重点群体、行业、领域,分级建立清单台账,明确化解责任、措施、时限,将大量矛盾隐患解决在解决在早、在小。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攻坚,推动信访积案动态清零、重点问题妥善化解、基层基础夯实打牢,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三)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法治效能
持续打通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完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机制,健全“受理-办理-复查-复核”闭环管理体系。严格审核办理质效,针对存在“四应四不”问题的,由信访部门及时督办,视情形提出改进工作建议。
(四)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法治保障
完善信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吸纳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信访调解,推动形成化解合力。加强与政法、司法等部门协作,健全“访调对接”“访法对接”机制,提升复杂信访问题化解质效。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强化监督追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推进。
六、对全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
(一)健全决策风险预判机制
将信访数据作为重大决策合法性、合理性评估的重要依据,对涉及民生、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的决策,同步开展信访风险评估,提前制定防范化解预案,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
(二)开展精准化普法教育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征地拆迁、劳动社保、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信访多发领域,面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利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增强普法的实效性和感染力。
(三)加强干部法治能力培训
将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公务员初任培训的必学内容,重点加强对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和窗口服务人员的法治培训,提升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