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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01091 |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4-12-20 |
| 发文机关: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2-20 |
尊敬的李永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县城主要街道人行道停放机动车辆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经我大队梳理,李永岗代表提出的问题主要是县城主要街道人行道上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
一、问题产生原因
(一)县城主要街道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原因
1.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县县城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据统计县城住户机动车保有量达到0.6辆/家庭,加之今年以来车辆一直处于降价促销状态,市民购车热情高涨,县城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
2.我县县城人口多居住集中,县城规模小、街道少而窄,没有建设供市民使用的停车场,大多居民区也没有地下停车场,导致县城满大街都是停放车辆,县城停车资源的匮乏与逐年增多的车辆之间矛盾日益突出,也为主要管理部门管理带来很大压力。
(二)人行道上乱停乱放原因
一方面有以上两方面原因,因无地停放车辆所以导致随意停放;另一方面原因是交警部门处罚乱停乱放力度较大,街面上不敢随意停放,而只能找地方随意停放。
二、我们采取的工作措施
多年来,我们始终把整治县城交通秩序紧紧抓在手上,重中之重就是集中整治县城街面上的乱停乱放现象,力争为市民打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具体做法有:
1.2018年,我们结合县城沁阳东街(原东风街)商铺多、人流大实际,为确保沁阳东街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经过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实地调研论证,将沁阳东街设置单向通行、同时禁止停放车辆,6年来实践证明该项措施很有成效,也赢得了广大市民的普遍赞誉。
2.2021年,我们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在原食品厂院内、南关社区办公区前、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几个区域设置了三个停车场,同时将漳源南路(原胜利路)、漳源北路(原人民路)、沁阳西街(原红旗西街)设置为严管路段——全天候禁止停放车辆,该三条街道基本实现了无车乱停乱放现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我们强化勤务模式,始终把整治县城街面乱停乱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由县城中队加大县城各主要街道的整治力度,特别是2021年在上级交警部门统一部署下,我们一直开展小街巷治理工作,每天由固定警力专门对违法停车进行贴单处罚,最大限度保证县城道路通行秩序。
4.关于人行道上停车问题,如果是非机动车按照职责划分该由县城管大队进行管理,如果是机动车(汽车)我们也加大处罚力度予以规范停车,但有时候为了体现柔性执法,认为我县车多无停车场(以上所说三个停车场容积太小,根本无法满足大量车辆停放),只要不影响道路通行且能够顺向有序停放就免于处罚,加之这几年经济不景气,因为停一下车就该处罚200元钱,群众抱怨很深,再加上违法停车属于轻微违法,我们结合上级要求在轻微违法方面要体现柔性执法精神,多以教育警告或免于处罚为主。
以上就是我们针对性的工作措施,今后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人民至上”理念开展工作,以人民期盼为出发点,进一步优化工作措施,提升为人民服务本领,为我县道路交通秩序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