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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0103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4-11-28
发文机关沁县自然资源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5010号提案的答复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11-28

关于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5010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尊敬田少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工程用地审批 破解公路建设难题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法律法规等规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72号)要求,我局认为破解公路建设难题首先是不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条件的,如部分旅游公路和通村公路等线性工程,交通局应与自然资源局积极协调沟通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进行国土规划和基本农田的调整,纳入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避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二是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3〕7号)文件精神,“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进出平衡的“进”和“出”,仅限于一般耕地与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不含国家安排的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及农业设施(含农村道路)建设用地间的相互转换,并在一个年度内实现“进出平衡”,对符合文件规定的项目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解决农村道路用地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总结梳理存在问题,积极探索完善用地审批制度,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好用地保障。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