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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02440 |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6-01-23 |
| 发文机关: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沁县推荐名单公示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6-01-25 |
根据《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室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长治市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室字〔2026〕1号)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长治市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沁县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月26日至30日,5个工作日。
如对拟推荐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沁县推荐评选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5-7022492
电子邮箱:sxqxrsj@163.com
通信地址:沁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107办公室
邮政编码:046400
长治市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沁县推荐评选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6年1月25日
先进集体名单:
1.沁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3.沁县定昌镇人民政府
4.沁县财政局
先进个人名单:
1.李 杰 沁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2.田冠英 沁县沁州黄镇党委书记
3.张明敏 沁县农业品牌质量发展中心主任
4.李 瑞 沁县工业和信息化融合促进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