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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2341 |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5-08-27 |
| 发文机关: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 |
| 标题: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公告(第四批)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08-27 |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社厅、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做好就业见习扩规模提质量相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1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文件精神,帮助我县离校2年内未就业或就业转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以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增强岗位实践经验,提高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就业,面向全县征集就业见习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区等用人单位。
二、征集条件
(一)见习单位必须管理规范,有接收青年就业见习的意愿和能力。
(二)沁县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经营状况正常,办公环境良好,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防护措施,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能有效提高见习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且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三)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在青年见习期进行正规有效的管理,并发放见习生基本生活补贴。
三、见习要求
(一)2025年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
(二)见习单位与就业见习生签订《沁县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
(三)见习生活补贴标准按沁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950元/月),见习单位按月向县人社部门申请80%的就业见习补贴(1950元×80%=1560元,此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底)。见习人员见习满15个工作日(含)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未满15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
(四)见习期间见习单位需要按规定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需与工伤保险工亡一次性赔付标准大致相同,人社部门按照每名就业见习人员24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保费补贴。
(五)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制定岗位职责管理、日常工作考核制度。
四、申请流程
本次岗位征集采用线上申报方式,见习单位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hanxi.gov.cn/),点击网页中间的【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跳转至相应平台开始操作,单位点击“企业用户登录”进行就业见习单位注册申报,(之前已是见习单位的用户可直接登录进行岗位申报)。
五、申报时限:2025年8月26日至9月5日
六、咨询电话:0355-7022492
咨询地点: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股(沁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101室)
附件:1.
单位见习岗位申报表.doc
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