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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4891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5-06-16
发文机关中共沁县县委 主题词
标题中共沁县县委 关于十二届省委第四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 通 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5-06-16

中共沁县县委 关于十二届省委第四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 通 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18日至11月18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沁县开展了常规巡视。2024年2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沁县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沁县县委领导班子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自觉。县委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高质量召开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先后召开12次县委常委会会议、3次县委书记专题会议调度,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见实见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县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6个整改工作专班,把反馈的4方面15类问题梳理细化为43个具体问题,制定198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做到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县委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并牵头负责整改17个问题,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每月盘点督促,抓实分管领域问题整改。

(三)强化调度督导,从严整改落实。建立由县处级领导牵头、整改责任单位“一把手”负责的整改联动机制,实行县委书记专题会议调度制度,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切实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全程跟踪督办整改进度,以监督加压促进落实加力。针对县委主要领导及部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调整或变动情况,及时做好任务交接,持续推进整改落实。

(四)注重标本兼治,提升整改质效。将巡视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与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紧密结合,与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等各项工作系统统筹,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4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6个,剩余7个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实行“理论学习+研讨交流+实地调研”的学习形式,开展集中学习13次、研讨交流5次、专题辅导2次,促进理论学习内化深化转化。县委组建“太行红”宣讲小分队,采取领导干部“条线讲”、宣讲骨干“全线讲”、百姓宣讲员“一线讲”等方式,深入校园、医院、企业开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宣讲36场,实现基层单位宣讲全覆盖。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题,对全县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科级单位“一把手”进行专题辅导,深化全县干部对加快转型发展的认识,增强了充分利用独特农业资源加快转型发展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2.加快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链条推进沁州黄产业高质量发展。种植上,出台扶持政策,2025年种植沁州黄的补助标准从每亩300元提高到每亩400元,对连片种植200亩以上的基地每亩给予600元补助,引导龙头企业发展标准化种植基地2万亩,较上一年度新增1万亩。产业开发上,研发米粉、米醋、锅巴、饼干、挂面、米酒等十多种系列产品,2024年小米精深加工产品产值1.3亿元,较2023年增长2.5%;同时加强沁州黄发源地檀山凤凰台核心区建设力度,规划建设沁州黄农产品体验馆、沁州黄文化长廊,开发沁州黄种植研学游,探索“小米+”新业态。品牌建设上,坚持保护与宣传并举,建立沁州黄小米可追溯管理平台,制定沁州黄小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擅自使用地理标志行为;县委书记带队赴上海参加“中国品牌日”活动,依托农民丰收节举办沁州黄小米大会,在中央及省、市媒体广泛宣传报道,进一步提升沁州黄品牌影响力。二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开发。保护方面,划定“七星泉、漳河泉、元王泉、下庄泉”重点泉域保护区17.65平方公里,设立泉域保护区标识牌,由属地乡镇安排专门人员,加强对保护区域内违规生产作业、私挖乱采等行为的巡查管护,保护重点泉域安全。利用方面,加强饮水和灌溉设施建设,实施供水扩容项目1处,农村供水工程33处,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可灌溉农田3万亩,推动水资源合理利用,2024年实际用水量占水资源量的15.6%、占年取水指标的70.2%,较2022年分别新增10.6%、47.6%,其中生产用水占年取水指标39.5%,较2022年新增31.6%。同时大力发展渔业,制定《沁县渔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4年-2030年)》,新发展2个设施渔业,新增养殖规模1460立方米,2024年全县渔业产值1774万元,较2022年增加38.6%。三是推动文旅康养产业融合发展。加大旅游景点开发力度,成功创建二郎山和走马岭2个3A级景区,走马岭“枣”睡早起窑洞民宿被评为“太行山居”民宿,实现A级景区零突破。分五年对58处文物进行保护修缮,推动276处不可移动文物应保尽保;大云院、普照寺等6处文保单位面向社会预约开放。2025年结合县城更新改造,沿南湖、西湖、二郎山及周边村落规划发展滨湖康养产业,建设“康养小镇”。四是扎实推进巩固衔接工作。建立盘活、调整项目会商机制,开展产业帮扶项目“四个一批”行动,持续提升脱贫产业效益。出台肉鸡产业补贴政策,推动5个养殖场增加存栏163万羽,鼓励农户发展肉鸡养殖,全年肉鸡出栏1120.39万羽。投资302万元完成7个集中安置点取暖改造,提升搬迁群众满意度。五是提升县城承载能力。供热方面,实施集中供热扩容热网工程,提升县城集中供热覆盖率,新运行两台供热锅炉,县城集中供热质量大幅提升;对实施煤改电、煤改气改造取暖的居民户,发放运行补贴,降低用户使用成本。供气方面,2025年计划投资1.3亿元实施县城地下燃气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进一步提升集中供气覆盖面。污水处理方面,完成35条道路22.04公里雨污分流改造,建成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1.2万立方米。道路交通方面,完成14条老旧街巷道路改造,在沁州路全线安装中心隔离护栏,重新施划指示标线,在县城中心区规划建设停车场,有序开放机关单位公共空间供市民游客停车,促进县城交通更畅通、居民出行更便捷。街道环境治理方面,县城主街道弱电线缆全部入地,移除占街电线杆;改造完成4处农贸市场,引导小商小贩入场经营;健全完善清运制度,实现县城垃圾不落地。城镇化建设方面,出台放宽落户限制政策,以就业、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促进农村人口向县城集聚,2024年城镇化率达到48.96%,较2021年提高3.48%。六是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意见(试行)》,修订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强化企业上报数据审核,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3.着力深化改革攻坚。一是扎实推进水利领域“五水综改”,投资7916万元对月岭山、圪芦河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有力保障水库调蓄水和安全运行。二是深入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水平;建立会商机制,促进乡镇和执法部门协作配合;依据各乡镇实际,“一乡镇一清单”动态调整乡镇承接事项,切实为基层“放权赋能”。三是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示范区“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推行包联企业(项目)制度,加强示范区供水供气基础设施配套,完成应急水源工程建设,推动能投公司生物质制气实现运营,完成谷丰饲料公司项目用地供地,引进企业入驻标准化厂房,2024年提前两个月完成全年固投任务,年度考核达到“优秀”等次。全面完成“一枚印章管审批”,未进政务大厅49项事项全部驻厅审批。

4.着力补齐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的短板。一是筑牢森林防火基础。全县11个乡镇全部组建应急队伍,建成防火道路169.5公里,新建10处远程视频监控终端系统,充分发挥防火监测平台作用,进一步提升突发森林火灾应急事件处置能力。二是加强防汛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全面落实水库安全防汛责任制,调整水库防汛“五个责任人”,开展专业化培训和防汛安全应急演练;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25年对新店镇红花沟村至栋村桥段4.7公里主干流进行治理。三是加强液化燃气安全监管。坚持“一瓶一档”开展气瓶排查,对燃气灶具、调压阀等重点工业产品开展质量抽检,从源头上防范燃气器具安全隐患;针对餐饮业负责人、送气工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培训,深入居民小区开展燃气安全宣传,进一步提升居民用气安全意识。四是加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建立信访工作“一办五组”运行机制,加强对源头预防、多元解纷等各项重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五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体系建设。坚持系统化布局与精细化落实,构建严密的工作体系,形成高效协同的工作格局,推动全县意识形态领域保持平稳向好态势。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全面研究部署。县委常委会研究制定党建工作年度任务,定期召开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推进清廉沁县建设。二是加强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意见(试行)》《中共沁县县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试行)》等制度,促进相关监督部门之间加强协调联动,及时移送问题线索,形成监督合力。三是县委书记扛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四个亲自”要求,2024年先后3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案件的领导指导。四是压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县委书记采取听汇报、面对面谈话等方式,督促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跟踪指导,推动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扎实开展监督执纪。一是强化政治监督。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政治监督专题培训,围绕巩固衔接、生态环境等开展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案件查核。实行县纪委监委领导包案制度,对上级交办的重点案件,全部提级办理,全面提升案件查办质量;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大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力度,深化以案促改促治,规范“关键少数”履职用权,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制定《沁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工作办法》,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签订《“八小时外”行为规范承诺书》,切实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四是提高巡察监督质量。修订完善《县委巡察工作指引》,建立县委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宣传、政法、审计、财政、统计、信访等部门的配合机制,加强协作联动,拓宽发现问题渠道,强化巡察利剑作用。

3.以案促治严防廉洁风险。一是加强廉洁风险排查。县纪委监委聚焦各单位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对181个单位全覆盖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开展精准监督。二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聚焦水利、交通、林业领域,对2019年以来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等关键环节进行摸底检查,制定《廉洁风险隐患点清单目录》和《制约清单》,提升廉政风险防控质效。三是强化以案促治。对2024年以来制发的纪检监察建议书进行持续跟进,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发挥靶向治疗、标本兼治作用;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建议书审批制发程序,定期对建议书进行质量评查,全面提高建议书的严肃性。选取近五年我县发生的30个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汇编《警示教育录》,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组织政法系统各单位深入自查整改,开展警示教育,建立健全防范制度并严格执行。

4.强化干部作风建设。一是下大力气整治“吃拿卡要”问题。严肃查处林业部门对造林专业合作社“吃拿卡要”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严重违纪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同时举一反三,通过日常监督、“营商环境”政治监督、巡察监督等监督方式,加强对“吃拿卡要”问题的查办力度,促进干部作风纪律进一步转变。二是严查“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紧盯重要时间节点,2024年开展监督检查46次,查处了一批“四风”问题案件,在广大干部中形成有效震慑。制定《沁县规范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倡导文明新风,坚决抵制不良风气。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健全制度强化县委集体领导作用。制定《中共沁县县委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办法(试行)》,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发扬攻坚克难精神,采取有力举措破解重点难点问题,2024年完成城南沁馨家园保障性住房市政道路和水气暖设施配套,达到入住条件;加快推进松村至迎春路太焦高铁连接线剩余2公里建设,力争2025年全线建成通车。

2.严格执行政策规范干部选任和管理。一是坚持人岗相适。针对专业性强的领导岗位人选,加强分析研判、合理配备,提高人选匹配度。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政策。为相关单位配齐党组成员,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制度,确保干部队伍稳定性。三是杜绝“三超两乱”问题。规范各单位领导职数配备,免去超职数配备干部,核减科级事业单位股级副主任领导职数,干部配备进一步规范。

3.抓牢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县委加大基层党建工作力度。2024年,县委常委会9次研究部署、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次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党建重点工作任务。二是精准有效推进农村党支部建设。“一村一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12个,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实现整体提升。推动村(居)党组织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纪检监察联络员实现“三员合一”,切实加强农村干部监督管理。调整6个村党支部书记,开展“领头雁”、“农村干部学历提升工程”培训,依托清华大学乡村振兴沁县远程教学站进行常态化培训,村党支部书记致富带富能力进一步提升。组织受处理的村党支部书记所在党组织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聚焦脱贫村集体经济发展,采取项目、产业扶持等措施,带动84个无集体自主经营收入脱贫村开展“清零”行动,至2024年底全部实现自主经营收入“破零”。三是持续提升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规范“三会一课”流程图,全过程跟踪指导党组织书记、党务干事规范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夯实抓党建促治理的组织基础。四是加强阵地建设。推进县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改造升级69个村党群服务中心,有效提升党群服务中心服务办事效能。五是高质量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建立发展党员工作乡村两级分层预警机制,对未发展党员村进行及时预警,限期完成,全县2023年、2024年共发展农村党员317人,其中51个近两年未发展党员村发展党员54名。

4.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一是完善制度。出台《沁县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八条措施》和《沁县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2024年公务员职级职数使用率提升15.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职数使用率提升11.9%。制定完善《沁县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不实反映干部澄清正名六条措施》《沁县纪委监委机关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暂行办法》,为1名干部澄清正名。二是营造氛围。组织有关党组织全覆盖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干部平时担当作为情况举一反三,深刻剖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岗爱岗、履职尽责。加强正向激励,2024年确定担当作为干部28名,有效促进干部干事创业。

(四)关于落实巡视、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县委持续用力抓整改,将此次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纳入县委第六轮巡察监督范畴,制定整改任务有效衔接提醒制度,县委书记、县长调整后,对整改领导小组进行及时调整。县委审计委员会听取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完善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切实压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责任。上轮巡视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完成,上轮审计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的8个问题,整改完成2个,剩余问题全部制定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推进整改。

2.认真落实整改监督责任。针对巡视整改工作,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深入各整改牵头责任单位联合督查,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县委组织部将整改落实情况和“一把手”履行整改责任列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与干部考核评价使用相结合。

3.健全完善整改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及时总结问题整改经验做法,提炼上升为管用有效的制度并长期坚持,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回潮”。

三、下一步深化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效情况

坚持扛牢扛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切实推动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一)增强政治自觉,持续推动整改落实。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强化政治担当,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纵深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持之以恒抓好未整改完成和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整改落实,并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已整改问题反弹。

(二)健全长效机制,融入日常抓实整改。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生态环境保护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问题整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通过一个问题的整改,推动一类问题的解决,切实提升整改工作质效。

(三)巩固整改成效,激发发展动力活力。坚持巩固来之不易的整改成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把巡视整改与城市建设、乡村振兴、深化改革、产业发展等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形成以整改实效助推发展、以发展成效体现整改实效的良好局面,切实向省委、市委和全县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整改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355-7022532;

电子邮箱:qxxwb105@163.com。

中共沁县县委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