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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9504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5-04-15 |
发文机关:沁县财政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采购专项审计、资产评估服务 公开询价的公告 |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日期:2025-04-15 |
为做好山西沁州产融发展有限公司(暂名)组建工作,沁县财政局拟聘请1家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项审计服务、聘请1家资产评估机构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现采取询价的方式进行公开选聘服务机构,邀请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按要求书面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服务内容
包一:为山西沁州产融发展有限公司(暂名)组建工作提供审计支持,对该公司及拟下设子公司进行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包二:为山西沁州产融发展有限公司(暂名)组建工作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对拟评估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二、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至出具报告日。
三、供应商资质及技术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须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
(二)包一供应商须提供山西省财政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包二供应商须提供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供应商须组建不少于5人的服务团队,为本项目提供审计服务、评估服务,各包需满足:
1.服务团队负责人须执业年限在5年(含)以上(须提供执业证书等证明材料);
2.服务团队成员应具有注册证书,且本单位在职;
3.团队成员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须提供承诺书)。
备注: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转包和分包。
四、提交材料
(一)本公告第三条所列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二)供应商代表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供应商为本项目编制的服务方案;
(四)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派出的服务团队成员执业证明材料;
(五)报价文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密封。
五、评判标准
1.评判办法:
资质审查(30%):团队资历(附:执业证书及近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
服务方案(40%):针对性、可操作性、风险防控措施;
报价合理性(30%):符合预算且服务内容完整。
2.最高限价:
包一:审计服务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玖万肆仟元;
包二:评估服务费最高限价为五折。
3.成交标准:
沁县财政局将对各报名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判,得分最高者为本项目供应商。
六、文件递交时间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12:00前将服务方案等材料报沁县财政局办公室,逾时不予接收。
地点:沁县定昌镇潞阳西街集中办公区8号楼205室,电话:0355-7022754。
附件:1.报价文件模板;
2.会计师事务所承诺书模板。
沁县财政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