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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9504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5-04-15
发文机关沁县财政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采购专项审计、资产评估服务 公开询价的公告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日期2025-04-15

关于采购专项审计、资产评估服务 公开询价的公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做好山西沁州产融发展有限公司(暂名)组建工作,沁县财政局拟聘请1家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项审计服务、聘请1家资产评估机构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现采取询价的方式进行公开选聘服务机构邀请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按要求书面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服务内容

包一:为山西沁州产融发展有限公司(暂名)组建工作提供审计支持,对该公司及拟下设子公司进行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包二:为山西沁州产融发展有限公司(暂名)组建工作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对拟评估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二、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至出具报告日。

三、供应商资质及技术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须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

(二)包一供应商须提供山西省财政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包二供应商须提供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供应商须组建不少于5人的服务团队,为本项目提供审计服务、评估服务,各包需满足

1.服务团队负责人须执业年限在5年(含)以上(须提供执业证书等证明材料);

2.服务团队成员应具有注册证书且本单位在职

3.团队成员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须提供承诺书)。

备注: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转包和分包。

四、提交材料

(一)本公告第三条所列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二)供应商代表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供应商为本项目编制的服务方案;

(四)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派出的服务团队成员执业证明材料;

(五)报价文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密封。

五、评判标准

1.评判办法:

资质审查(30%):团队资历(附:执业证书及近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

服务方案(40%):针对性、可操作性、风险防控措施;

报价合理性(30%):符合预算且服务内容完整。

2.最高限价:

包一:审计服务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玖元;

包二:评估服务费最高限价为折。

3.成交标准:

沁县财政局将对各报名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判,得分最高者为本项目供应商。

六、文件递交时间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42112:00前将服务方案等材料报沁县财政局办公室,逾时不予接收。

地点:沁县定昌镇潞阳西街集中办公区8号楼205室,电话:0355-7022754。

附件:1.报价文件模板;

2.会计师事务所承诺书模板。

沁县财政局

2025年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