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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42268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3-08-24 |
发文机关:沁县南里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南里镇关于落实2023年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年收入奖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劳动就业 | 发布日期:2023-08-24 |
各村委会:
根据长治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关于进一步落实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奖补政策的通知》(长乡振函字〔2023〕9 号)文件精神,我镇2023 年继续落实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年收入奖补政策,具体通知如下:
一、年收入奖补时间及标准
1.当年收入在 24000 元及以上的,一次性奖补 300 元/人。
2.补贴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 月 31 日。
二、申领条件和程序
(一)享受2023年度稳岗补助人员,满足以上奖补条件者可直接享受年收入奖补政策。
(二)对不符合享受稳岗补助条件者,但当年务工收入累计达到24000元及以上的务工人员,也可申领年收入奖补。申领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由脱贫劳动力本人提出申请。在外务工未返回的,经本人同意后,可采取委托代办方式,由本人亲属、乡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或劳务输出机构代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年收入工资凭证、劳动合同(劳务协议) 复印件或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一卡通”银行账号等。
2、村级审核公示。以村级务工就业台账为基础,行政村对申领资料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后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以公函形式(附汇总表)上报所在乡镇。
3、乡镇审定。乡镇对行政村初审后报送的务工人员身份和务工就业状况等进行审核,并与全国防返贫信息监测系统中务工就业信息、与本年度已享受过的人员进行比对,审核比对无误后,每月20日前以公函形式(附汇总表)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4、县级公告。县乡村振兴局对乡镇审定确认后的申领人员花名册和补贴金额,进行县级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
5、发放补贴。公告无异议后,由县乡村振兴局将汇总统计表上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在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一卡通”账号。
三、相关要求
各村要多渠道广泛宣传务工就业奖补政策,简化流程、规范程序,帮助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积极申领,随时受理申请、及时审核发放,提升发放效率。
咨询电话:0355-7186047
南里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