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沁县档案馆>组织机构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1236931-5/2017-03820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18-05-08
发文机关沁县档案局 主题词
标题沁县档案局基础工作目录
主题分类档案管理 发布日期2018-05-08

沁县档案局基础工作目录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省委加强“三基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基础工作目录如下:  

  一、机构职能管理  

  (一)部门职能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拟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档案工作窘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  

  3.负责全县档案行政管理工作,主管全县档案事业。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4.依照《档案法》及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5.组织、指导全县档案理论业务学习及档案科研,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和档案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6.收集和接收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7.集中统一管理县委、县政府及县直机关、团体和有关单位的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8.积极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加强档案史料的编研和档案资源信息开发利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档案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主要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督办、接待、财务、固定资产、后勤;负责局(馆)机构编制、绩效目标管理,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计划生育、工会等工作;负责局(馆)离退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同时承办县委、县政府、省、市档案局(馆)部署的日常工作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宣教法规股  

  研究拟定全县档案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起草综合性文稿,审查全县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档案行政执法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执行档案法律法规情况,查处违法行为案件;承担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制定档案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档案干部培训计划和档案教育管理办法;组织、协调全县档案干部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  

  3.业务监督指导股  

  监督指导全县各机关档案业务工作并对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办法和标准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对各机关档案室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认定工作进行考核、审批;监督指导各类企业、科技事业单位、重点工程项目档案工作;拟定企业、科技事业单位、重点工程项目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按照管理权限,对企业、科技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认定工作进行考核、审批、颁证和备案;监督重点工程项目档案定期登记、上报工作;指导并参加重点工程项目档案的竣工验收;拟定全县档案科学技术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科研项目的立项及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全县档案工作的现代化建设  

  4.管理编研利用股  

  依法对馆藏历史、现行档案资料和专门档案进行规范化、科学化保管和统计,严格执行档案资料保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档案库房的防火、防光、防盗、防水、防霉、防尘、防有害生物等工作,确保档案安全,维护档案库区的整洁和管理有序;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资料,保证利用工作的需要;负责档案馆库的布局、规划,对重要、珍贵和利用频繁的档案资料进行缩微复制,对破损、褪变的重要及珍贵档案进行修裱、修复;承担全县档案业务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编制、建立各种档案资料检索工具和目录,负责档案馆所上报目标资料的录入汇总工作;负责馆藏重要档案资料的扫描、加工及光盘制作工作;拟定档案接收工作计划、标准及办法,依法接收县直机关各部门档案移交进馆;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接待来馆查阅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负责馆藏档案利用方面的咨询服务,提供经审查可复制的资料;对馆藏历史档案资料进行规范整理,对其价值进行鉴定,提出存毁意见并组织实施;确定馆藏历史档案资料开放与控制范围;对馆藏档案价值进行鉴定和解密、降密,确定档案开放与控制范围;对馆藏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对馆藏声像、实物档案进行保养。利用档案资料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负责接收县直部门单位现行文件,并向查阅者提供服务,承办全县档案年报工作;拟定县档案馆档案史料编研工作中长期规划及业务规章;负责馆藏档案资料信息的综合开发、加工及整理;依法向社会公布馆藏档案史料,提供档案资料信息;负责馆藏档案陈列展览的选题、设计、展品收集和布展工作,负责档案学会工作  

  二、岗位责任管理  

  (三)岗位职责  

  1.办公室  

  主任岗位:负责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加强办公室人员政治思想工作,组织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体人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负责办公室全面领导工作,组织各处发挥整体功能,保障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及时掌握上级有关部门指示精神,发挥协调作用;负责机关办公会议、年度工作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各类公文审核,分类处理各类来文;督促检查机关财务情况,安排单位公务用车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会计岗位:负责会计工作。  

  文秘岗位:负责局机关文件的起草;准备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材料、通知、会场管理、材料分发;参与局领导主持的各种会议并记录;收集办理涉及本部门的文电、信件;做好局领导、 办公室负责人布置安排工作的跟踪、督查、 督办;做好保密工作;做好办公室电话的接听和来访群众接待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宣教法规股  

  股长岗位:负责地方性档案法规和规章的起草、审查报批工作;监督、检查档案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档案法规行政复议及应诉、管理和查处违反档案法规的行政案件;负责全县档案执法队伍建设、协调与其他执法部门在档案事务上的关系;负责档案登记工作,档案工作标准化,组织档案行业标准的申报、立项、报批等工作;负责全县档案宣传,制定宣传教育科研和科学技术研究计划及发展计划;组织主办档案工作会议、展览;负责与宣传、新闻部门联系,进行《档案法》社会舆论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  

  档案执法岗位:监督、检查档案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档案法规行政复议及应诉、管理和查处违反档案法规的行政案件。  

  3.业务监督指导股  

  股长岗位:负责对全县档案馆、室业务的宏观管理,制定各级各类档案馆网规划,档案馆室和企事业单位档案业务规章;指导、监督、检查、评估县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开发区、重点工程,乡镇档案业务工作;负责专业档案工作,组织县直专业管理部门制订各种专业档案管理规定、办法;负责科技事业单位档案业务指导、监督工作。  

  业务指导岗位:指导、监督、检查、评估县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开发区、重点工程,乡镇档案业务工作;负责科技事业单位档案业务指导、监督工作。  

  4.管理编研利用股  

  股长岗位:负责本行政区域档案资料的接收、收集、整理、编目、鉴定、统计和划控,负责档案的“九防”工作;负责征集散失在民间具有特色的珍贵档案和史志等资料;负责档案资料利用的接待、咨询、查借阅、复制、摘抄、出具档案证明;负责档案资料利用登记、统计、和效益分析;经授权依法分期分批向社会开放档案,公布档案;负责县馆库区安全保卫和库房温湿度测控、安全监测、消防报警、自动灭火等工作。  

  查阅服务岗位:熟悉馆藏,热情接待利用者;验正利用者的证件,并对利用者介绍注意事项;办理档案复印,出具档案证明手续;做好档案利用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收集档案利用情况反馈信息;维护查阅室的秩序及检索工具的日常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档案编研岗位:汇编党政机关文件、政策、法令及专题档案;围绕中心工作,编辑和公布有关方面的档案史料;熟悉和研究本馆馆藏档案内容,编写大事记,组织沿革等档案参考资料;参加编史修志工作;撰写有关档案馆工作的介绍性、宣传性、教育性及学术研究性的文件;承担构案馆方面的咨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工作标准  

  1.办公室  

  主任岗位:本科室工作人员思想稳定,队伍建设富有成效,工作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各项综合性文件、领导讲话、公文、信函、宣传、信息等有关工作审核严格;有关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和决定事项督办及时有效;机要、安全保密、信访和文书档案工作扎实有效;各项组织协调工作顺畅有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时高效。  

  会计岗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严格按章办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遵守各项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切实管好用好系统预算资金;  记好总账及各类明细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书写规范、登记及时、账面清楚;依据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规定或不合格的单据应给予拒绝;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保守财经机密;定期装订会计凭证、账簿和各类报表。  

  文秘岗位:各项综合性文件、领导讲话、公文、信函、宣传、信息等有关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有关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和决定事项督办及时有效;机要、安全保密、信访和文书档案工作扎实有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时高效。  

  2.宣教法规股  

  股长岗位:本科室工作人员思想稳定,队伍建设富有成效,工作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各项执法、复议、报批、宣传等有关工作审核严格;有关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和决定事项督办及时有效;各项组织协调工作顺畅有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时高效。  

  档案执法岗位:熟知相关法律法规,熟知执法流程并严格执行。  

  3.业务监督指导股  

  股长岗位:本科室工作人员思想稳定,队伍建设富有成效,工作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各项规章、制度、规划完善,档案业务指导及时有效,各项组织协调工作顺畅有序。  

  业务指导岗位:档案知识丰富、灵活运用能力强,具有高水平的业务素质,较强的工作能力,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驾驭现代化办公工具的能力,熟知电子档案的特征。  

  4.管理编研利用股  

  股长岗位:本科室工作人员思想稳定,队伍建设富有成效,工作任务目标全面完成;档案接收、整理、编目准确规范,利用、查阅规范热情,库房整洁安全,各项组织协调工作顺畅有序。  

  查阅服务岗位:熟悉馆藏,利用查阅规范热情,群众满意,查阅室秩序良好,检索工具整理规范。  

  档案编研岗位:编研有计划,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编研成果规范,熟悉和研究本馆馆藏档案内容。  

  (五)工作流程  

  1.办公室:《办公室日常政务工作流程图》、《办公室财务管理流程图》。  

  2.宣教法规股:《宣教法规股工作流程图》。  

  3.业务监督指导股:《业务监督指导股流程图》。  

  4.管理编研利用股:《管理编研利用股流程图》。  

  三、基础信息管理  

  (六)基础数据  

  1、办公室:《沁县档案局管理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宣教法规股:沁县档案局管理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3、业务指导监督股:《沁县档案局管理手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全宗卷规范》、《沁县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介绍》、《沁县档案馆馆藏档案组织沿革》。  

  4、管理编研利用股:《沁县档案局管理手册》、《沁县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介绍》、《沁县档案馆馆藏档案组织沿革》、《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七)基础资料  

  1、办公室:《沁县档案局管理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宣教法规股:沁县档案局管理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3、业务指导监督股:《沁县档案局管理手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全宗卷规范》、《沁县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介绍》、《沁县档案馆馆藏档案组织沿革》。  

  4、管理编研利用股:《沁县档案局管理手册》、《沁县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介绍》、《沁县档案馆馆藏档案组织沿革》、《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四、管理制度建设  

  (八)工作制度  

  1.日常管理:《沁县档案局机关工作制度》、《沁县档案局值班制度》、《沁县档案局机关廉政廉洁制度》、《沁县档案局印章管理制度》、《沁县档案局收发文管理制度》、《沁县档案局服务平台建设维护制度》、《沁县档案局调研工作制度》。  

  2.财务管理:《沁县档案局财务管理制度》。  

  3.规范化管理:《沁县县政府公文格式规范》  

      4.业务管理:《沁县档案局档案管理制度》。  

  五、信息平台建设  

  (九)办公自动化  

  办公室:《即时通讯系统》  

  (十)信息平台  

  办公室:《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  

  六、考核检查机制建设  

  (十一)效能考核评价制度  

  《沁县档案局限时办结制度》、《沁县档案局首问负责制》、《沁县档案局服务承诺制》、《沁县档案局AB岗制》、《沁县档案局一次性告知制》、《沁县档案局离岗告示制》、《沁县档案局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办法》、《沁县档案局党员干部勤政考核制度》。  

  七、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建设  

  (十二)建立服务群众工作制度  

  《沁县档案局定期民情沟通制度》、《沁县档案局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十三)建立深入基层帮扶困难职工的工作机制  

  沁县档案局走访困难职工工作制度》    

  (十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沁县档案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沁县档案局惠民政策宣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