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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18393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3-04-04
发文机关沁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主题词
标题沁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基本情况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简介 发布日期2023-04-04

沁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基本情况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基本情况

名称:沁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负责人:刘宏伟

办公电话:0355-702860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邮政编码:046400

办公地址:沁县定昌镇西良基村残联会五楼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粮油、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工业产品等相关产(商)品以及农村饮用水安全的政府指令性的监督检验、风险检验等检验检测任务,综合上报和反馈相关质量信息,负责提供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质量分析报告,为政府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二)接受政府及其部门、企业以及公民的委托,提供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粮油、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工业产品等相关产(商)品的检验检测、研发、咨询、培训等服务。

(三)协助建立、保存和维护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授权范围内的量值传递工作,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校准、仲裁检定和测试工作。

(四)负责全县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检验检测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开展产品的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标准物质及相关安全性、有效性的研究工作。

(五)承担药品及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检测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上报;开展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调查和评价;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开展"两品一械"不良反应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六)承担建材、水泥、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等产品的相关检验检测工作。

(七)严格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有关制度要求,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包括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管网末梢水)的取样、分析、检测等工作;按照村镇供水运行管理规程要求进行水样检测;负责水质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统计报表的编制、保管、归档工作。

(八)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九)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办)。负责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文秘、会议、档案、信访、保密、宣传、政务信息、内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考核奖惩、职称评定等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党群工作。

(二)财务股。负责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单位财务、固定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

(三)业务股。负责组织与相关部门对接相关检验任务等工作;负责业务开发、受理、分配、考核等工作;负责样品、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的管理工作;负责检验检测数据的分析、上报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以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的收集、调查、核实、评价、反馈和上报;负责规划检验检测设备的统筹使用;负责检验仪器设备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周期性检定、自校、期间核查、维护保养、停用、报废等工作。

(四)检验检测股。承担食品(含保健品)、药品、化妆品等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农产品(含农业投入品、农业产出品)的相关检验检测工作;承担畜产品(含饲料及添加剂、兽药、畜禽产品)、水产品(含渔业水域环境、水产苗种、水发制品)以及农村饮用水的相关检验检测工作;负责研究建立本县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强制检定,为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并承办有关计量监督工作。承担建材、水泥、金属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