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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9032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4-01-30
发文机关沁县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主题词
标题沁县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01-30

沁县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由沁县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通过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x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给予公布。

地址:沁县定昌镇红旗西街原武装部院内

邮编:046400

联系电话(传真):0355-7022887

电子邮箱:qxszylz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有效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聚焦重点工作,加强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沁县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在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75条。包括组织机构0条,工作动态7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征求意见、拟办、答复、送达、归档等工作程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政务网络信息平台,我中心收到网上咨询,全部及时准确的予以回复。在回复过程中严格工作流程,在收到咨询后,首先由办公室统一收集情况,按问题性质交由相关业务股室进行解答,再进行审核把关,然后报领导审阅签发,最后按时间要求及时上传网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中心按照县政府信息中心公开要求,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拓展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内容,并确保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及时、规范与安全。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根据要求,中心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主任具体抓,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公开的时限和内容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三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为此,我中心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问责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二是着力推进园林环卫工作信息公开。以绿化养护、市政设施维护、环卫清扫清运等工作动态为重点,有序推进工作信息公开。三是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工作,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沁县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