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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03598 |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2-01-25 |
| 发文机关:沁县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主题词: |
| 标题:沁县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简介 | 发布日期:2022-01-25 |
一、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沁县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负责人:李彦峰
办公电话:0355——7022887
邮政编码:046400
传真号码:0355——7022887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公地址:沁县定昌镇红旗西街原武装部院内
电子信箱:qxszylzx@163.com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会同本县规划国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负责编制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对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负责指导县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的保障工作;负责行业领域内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协调本县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协调城乡重大建设项目中涉及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的配套建设工作;配合审核公共绿地、市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设计方案;配合审查公共绿地建设项目的方案;配合协调推进县城公园建设;指导县城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五)负责执行城市绿地的规划建设、城市绿地的分类。负责为园林绿化项目建设全过程提供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建成区管辖绿地的日常养护和保洁及绿地内古树名木的养护。负责公共绿地、公园、行道树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绿地、公园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依法配合审批公园、调整方案;负责推进老公园改造工作;负责推进立体绿化发展,会同本县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立体绿化扶持政策;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绿地、行道树、立体绿化的养护技术标准;负责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制定古树名木保护等级标准,并组织资源调查。
(六)负责本县绿化管理工作;负责绿地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防治和检疫工作;会同县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护林防火工作。负责对县属公园广场进行管理,对花卉市场协调指导,做好城市苗木、花卉的引进、检验、检疫工作,以及节日摆花及园林对外展出的组织工作。
(七)负责对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进行检查、指导;
(八)负责拟定全县园林绿化城维费计划及建设维修计划;审核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决算;负责城市绿化经费的申报、管理和监督。
(九)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养护的招投标工作,并对各类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及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十)负责城区街道、公共厕所的清扫保洁工作;负责单位、城内临街商铺、住户及11个乡镇和驻县城单位和企业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工作;指导全县垃圾分类工作。
(十一)依法对县城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生活废弃物和特定污染物的管理;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县城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管理;配合做好水域和特定区域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组织制定县城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的相关政策、标准与指导意见,协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将责任要求纳入行业管理的有关事项。
(十二)负责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协调开展重大科研项目创新和攻关,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负责实施国家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标准、规范,组织制定相关的地方性标准、规范、规程;负责组织实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加强相关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十三)负责本县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的普法教育和社会宣传工作,弘扬生态文化,推进生态文明;组织、协调社会参与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活动,加强行业志愿者管理。
(十四)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班子
姓名:李彦峰
职务:副主任(全面负责中心工作)
姓名:任锐
职务:副科级干部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中心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有关文件起草、会议组织、文秘处理、综合统计、档案资料管理、后勤工作;负责中心工作信息采集发布报送;负责办公用品、设备采购及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事项;负责公共资产登记、管理、核销等工作。
(二)党务科
负责本单位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相关决议;负责党内文件的承办、督办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党务会议的组织和安排;负责本单位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的转接审批工作;负责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协助院党总支做好对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工作。
(三)财务科
负责中心财务管理;负责财务预算、报表、相关费用报销发放;负责中心年度财务预(决)算编审、会计报表汇总和统计资料填报,对城维费、绿化专项建设资金、市容环境卫生专项建设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对经费收支和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申报。
(四)园艺绿化股
执行城市绿地的规划建设、城市绿地的分类。负责为园林绿化项目建设全过程提供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主城区公园、绿地、附属绿地的日常养护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园林科研项目攻关和新成果、新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单位(居住区)附属绿地的建设、管护工作;组织开展绿地认建认养。
(五)环卫股
负责主城区街道及游园、广场、绿地、公共厕所的清扫及保洁工作。
(六)公园管理股
负责县城区域内各公园园内绿化养护、硬化养护、水域养护等管理工作。
(七)垃圾分类指导股
垃圾分类工作中同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指导县城内的单位、临街商铺、小区及驻沁县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指导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垃圾分类工作。
负责县城内单位、临街商铺、住户,驻沁县单位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工作;负责中心车辆的日常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