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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13540 |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4-07-16 |
| 发文机关:沁县交通运输局 | 主题词: |
| 标题:沁县交通运输局基本信息 | |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 发布日期:2024-07-16 |
一、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沁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人:梁世宝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公电话:0355—7023302
投诉电话:0355—7023302
邮政编码:046400
传真号码:0355—7021168
办公地址:沁县集中办公区10号楼
电子信箱:qxjtjbgs@126.com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承担涉及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
(三)主管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及质量监督管理。
(四)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主管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主管全县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五)主管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执行相关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渡口的规划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县乡道路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监控、路政、治超等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公安保卫工作。
(七)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检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全县交通客运、货运、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及汽车维修、汽车场站规划管理,汽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九)负责交通教育、干部培训;承办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十)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定全县物流业发展规划,拟定有关部门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一)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船只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班子及分工
姓名:梁世宝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交通运输局党、政全面工作。
姓名:王永生
职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208国道建设协调、“四好农村路”、环湖旅游路牵头负责,将环湖旅游公路从省道322为界,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具体负责北片项目(南片区暂由执法队常务副队长贾鹏负责)。
三、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综合办公室(挂党务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综合性报告、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承办局机关文秘、政务信息、督查、机要、新闻宣传、信访、文书档案、保密、值班、财务、接待、外事、电子政务、安全等工作;牵头组织交通运输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负责交通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交通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交通运输普法工作及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档案、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机构编制、职工培训教育、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和交通战备工作。承担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党务管理日常工作;承担全县交通运输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
机构名称:规划建设管理股。
主要职责: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公路、水路、交通运输枢纽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做好全县农村公路养护和公路建设资金的年度计划和行业统计工作;组织拟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指导公路、水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作;参与公路水路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拟定工作;参与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工作;主管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质量监督、路政管理和治超工作。
机构名称:综合运输管理股。
主要职责:参与拟定全县综合运输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协调工作;承担全县道路和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全县道路、水路运政管理工作,执行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监管;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参与道路、水路运输事故调查工作;负责指导城市客运管理,承担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的监管指导工作。主管全县县乡公路综合执法工作,组织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公路、水路综合执法;负责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工作;承担全县县乡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工作;负责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四、下设机构
机构名称: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人:贾鹏
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交通运输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负责县辖区内公路路政(含普通国省干线)、道路运政、城市客运管理、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地方海事行政、水路交通管理、民航机场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三)负责监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承担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
(四)负责组织查处县辖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五)负责组织开展行业专项治理、行业安全生产和超限超载等执法监督工作。
(六)负责交通运输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七)负责县辖区交通运输行业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工作。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强化交通领域执法协作和协同执法机制,完善与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加强情况通报和案情会商,发挥联合执法作用。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公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结果,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推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奖惩分明的执法评价体系。
3、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推进“互联网+执法”,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督执法。
4、完善与公安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之间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协调机制。
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业务室。负责执法文书的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负责违法案件的办理和处罚工作,负责组织重大案件的集体讨论和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案件办理结果的公开公示工作,负责执法案件的对外协调和司法衔接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宣贯、咨询服务和执法培训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信访和行政复议、应诉、听证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考评工作,负责公路“三乱”治理工作。
(二)交通建设市场执法中队。负责交通公路工程建设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
(三)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执法中队。负责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完工项目的工程质量验证性检测、质量鉴定及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四)道路客运执法中队。负责道路运输行业(含长途客运场站、班线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汽车租赁)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公路客运行业重大违法案件。负责公共交通和共享汽车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公共交通和共享汽车行业重大违法案件。负责巡游、网约出租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巡游、网约出租行业重大违法案件。负责组织、指导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公共交通和共享汽车行业、巡游、网约出租行业质量信誉考核和安全监管工作。
(五)道路货运维修驾管执法中队。负责货运(危货)物流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调查、处理货运(危货)物流行业重大违法案件。负责全县道路普通货物、危险货物企业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和维修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
(六)路政执法中队。负责国省干线公路路产路权的保护。负责公路路政及路面治超执法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干线公路路政重大违法案件。负责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的保护。负责调查处理农村公路路政重大违法案件。
(七)治超执法中队。负责源头企业的双超监管治理、行业超限超载治理。负责调查、处理超限超载和道路污染重大违法案件。
(八)海事航运、民航与通用机场执法中队。负责地方海事和水路航运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船舶检验管理及船员培训管理等相关执法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地方海事和水路交通重大违法案件。负责民航与通用机场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九)安全生产执法中队。负责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应急值守、救援工作。
机构名称:沁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负责人:郭鹏
发展中心主要职责:
(一)实施普通公路水路建设养护、管理服务,为上级单位制订安全应急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规划拟定、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二)负责管辖的县乡公路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负责监督项目进度、质量、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参与工程项目的交、竣工验收。
(三)负责全县管辖的县乡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掌握公路路况,负责实施公路日常保养和小修工程。
(四)负责做好公路的路政路权的行政辅助工作;做好全县公路的路产保护、路权维护;参与办理涉路许可事项,负责涉路事项的现场勘察、技术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及验收等工作。
(五)负责全县公路路网、桥梁监测工作;负责利用信息平台发布公路实况信息,便于民众出行需求。
(六)承担普通公路水路行业建设管理服务、安全应急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县境内县乡道路的新建改建、养护工程的组织实施和养护管理工作)。
(七)承担水路运输业相关事务性工作。
(八)承担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公路运输、城市客运、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客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评价、考核的事务性、服务保障工作;协助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和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承担道路运输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服务质量监测评估的相关工作,按要求承担交通运输市场运行监测的事务性工作;承担道路运输等票证统筹、生态环保、统计分析、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以及智慧运输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协调道路运输行业等信访维稳、信息咨询等工作。
(九)负责交通运输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十)完成县政府和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重要文件起草等工作;承担日常法律事务相关工作;承担督查、信息、宣传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党群、纪检监察、外事、工会、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二)财务股。负责中心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三)规划建设服务股。参与拟订普通公路水路年度投资目标任务、计划;承担普通公路水路发展规划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审查等技术服务和相关统计工作。承担普通公路水路建设工作;承担公路建设竣工验收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普通公路水路行业技术交流、科技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工作;承担普通干线公路公共信息的收集、汇总、发布等公共服务工作;
(四)路政治超服务股。承担普通公路水路路产、路权保护的事务性工作;组织道路施工保畅工作。对公路治超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工作。
(五)公路运输服务股。承担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公路运输、城市客运、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客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评价、考核的事务性、服务保障工作;协助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和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承担道路运输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服务质量监测评估的相关工作,按要求承担交通运输市场运行监测的事务性工作;承担道路运输等票证统筹、生态环保、统计分析、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以及智慧运输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协调道路运输行业等信访维稳、信息咨询等工作。
(六)海事服务股。承担水路运输、渔船检验和监督、服务从业人员资格评价服务保障。承担水路行业管理服务技术标准、行业规范的实施工作;承担水路基础设施建设和水路运输业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水上运输组织协调、航道标志标牌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七)安全监督股。参与普通公路水运应急抢险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承担普通公路水路系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八)公路质量服务股。承担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质量监督技术保障工作;承担公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普通干线公路的检测技术服务工作。
(九)公路养护服务股。承担公路行业管理服务技术标准、行业规范的实施保障工作;承担公路养护生产计划年度预算资金申请、重要养护工程竣工验收,养护技术方案审核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