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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0023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5-04-22 |
发文机关:沁县交通运输局 | 主题词: |
标题: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沁县2025年货运源头企业及监管人员名单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 发布日期:2025-04-22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治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货运源头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货运源头企业监督管理,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根据《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长治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要求,现将沁县2025年度9家货物运输源头企业及监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责任落实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牵头组织对本辖区货运源头企业的日常巡查和联合执法,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县治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加强源头企业车辆装载、称重设备、安全生产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违规企业依法采取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
(三)各货运源头企业要严格执行货运车辆合法装载标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出场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并配合监管部门提供称重数据、视频监控等资料。
二、强化社会监督
本次公示名单通过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源头企业违规装载、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等问题,可向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电话:0355-7023302,邮箱:qinxianzcb@163.com)。
三、严肃追责问责
对未履行治超职责的监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或未履行职责导致超限超载的源头企业,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沁县2025年度货运源头企业及监管人员公示表
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