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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03714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3-01-18
发文机关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主题分类质量监督 发布日期2023-01-18

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涉及我县3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公告如下:

一、沁县新店效成副食商店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沁县新店效成副食商店2022年10月4日购进的韭菜,经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检验,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抽样数量2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沁县新店效成副食商店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韭菜共购进2公斤,货值12元;已全部售出。

(三)排查整改情况

沁县新店效成副食商店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通知了供货方,并对本店购进和销售该批次韭菜的情况进行了排查整理。

(四)依法处罚情况

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 11月18 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沁县新店效成副食商店违反了《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店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罚款2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2元。

二、沁县秀全肉食店销售的羊肉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9日,我局收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沁县秀全肉食店2022年10月13日经营羊肉,经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检验,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沁县秀全肉食店进行调查。经查该店共涉及肉品共计35斤。2022年11月17日检查时该批次肉品已全部销售完毕。违法所得金额约为122.5元。

(三)排查整改情况


沁县秀全肉食店收到检验报告后对当天羊肉的销售情况进行了排查整理,羊肉均已售出。

(四)依法处罚情况

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1月17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沁县秀全肉食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22.5元;                                  

2罚款2000元。

、沁县芸芸蔬菜店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沁县芸芸蔬菜店2022年10月13日购进的韭菜,经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检验,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抽样数量2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沁县芸芸蔬菜店进行调查。经查,2022年10月11日从长治县天禾物流园蔬菜批发购入韭菜10斤,进价每斤2.5元,销售价格为3元。已全部售出。

(三)排查整改情况

沁县芸芸蔬菜店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通知了供货方,并对本店购进和销售该批次韭菜的情况进行了排查整理。

(四)依法处罚情况

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 11月22 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  经调查,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5元;

2 、罚款3000元。

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