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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82624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2-12-21 |
发文机关: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2022-12-21 |
(2022年第三期)
近期,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涉及我县6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公告如下:
一、沁县华丽港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特级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沁县华丽港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2年8月14日的1批次香蕉,经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沁县华丽港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香蕉共购进购进12件(114公斤),货值679.44元;已全部售出。
(三)排查整改情况
沁县华丽港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通知了供货方,并对本店购进和销售该批次香蕉的情况进行了排查整理。
(四)依法处罚情况
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25日对该事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沁县华丽港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对该店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75.56元;
2、罚款10000元。
二、沁县好又多购物广场销售的韭菜和上海青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沁县好又多购物广场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2年8月15日的1批次韭菜和1批次上海青,经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分别是腐霉利、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沁县好又多购物广场进行调查。经查,同批次韭菜共购进14.5公斤,货值92.22元,同批次上海青共购进27公斤,货值69.12;已全部售出。
(三)排查整改情况
沁县好又多购物广场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通知了供货方,并对本店购进和销售同批次韭菜和同批次上海青的情况进行了排查整理。
(四)依法处罚情况
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 9月 26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沁县好又多购物广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46.04元 ;
2罚款10000元;
三、沁县张东方蔬菜店在山西惠美多商贸有限公司租赁柜台销售的螺丝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沁县张东方蔬菜店在山西惠美多商贸有限公司租赁柜台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2年8月11日的1批次螺丝椒,经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沁县张东方蔬菜店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螺丝椒共购进28公斤,货值278.88元;已全部售出。
(三)排查整改情况
沁县张东方蔬菜店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通知了供货方,并对本店购进和销售该批次螺丝椒的情况进行了排查整理。
(四)依法处罚情况
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 9月 23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沁县张东方蔬菜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66.88元 ;
2 罚款7000元 ;
四、沁县白玉英早餐店经营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沁县白玉英早餐店于2022年8月16日经营的油条,经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沁县白玉英早餐店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油条共有5公斤,货值70元;已全部售出。
(三)排查整改情况
沁县白玉英早餐店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对2022年8月16日经营情况和问题原因进行了排查整理,并立即进行整改。
(四)依法处罚情况
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 9月 16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沁县白玉英早餐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店给予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柒拾元整(70元);
2、处罚款贰千元元整(2000元)。
五、沁县李玉兰早餐店经营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沁县李玉兰早餐店于2022年8月16日经营的油条,经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沁县李玉兰早餐店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油条共有30根,货值30元;已全部售出。
(三)排查整改情况
沁县李玉兰早餐店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对2022年8月16日经营情况和问题原因进行了排查整理,并立即进行整改。
(四)依法处罚情况
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 9月 27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沁县李玉兰早餐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店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叁拾元整(30元);
2、处罚款贰仟元整(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