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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1-12-30 |
发文机关: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2021-12-30 |
按照上级部门有关食品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要求,现将涉及我县1批次不合格食品1家经营企业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沁县福万民副食店经营的购进日期为2021年10月25日的黄豆芽,经郑州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企业对检验结论无异议。
二、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于2021年11月30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于11月30日立案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黄豆芽生产批号为2021-10-25,共购进16斤,于11月30日前已全部销售完,无库存。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改措施: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沁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