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政府工作部门>沁县财政局>公开内容>组织机构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1236931-5/2010-00877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3-06-19 |
发文机关:财政局 | 主题词:宣传、工作 |
标题:财政局基本情况 |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简介 | 发布日期:2023-06-19 |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沁县财政局
负责人:宋建一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公电话:0355-7022754
邮政编码:046400
办公地址:沁县红旗街49号行政集中办公区(原师范院内)
二、主要职责
一、拟定和执行全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参与制定全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拟定全县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和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县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和有关政府性基金。
四、根据全县预算安排,确定全县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五、负责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工作,管理财政预算单位的非贸易外汇;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六、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资产评估业务。
七、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工业、农业等经济发展支出、县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
八、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九、参与全县国内债务和政府外债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地方彩票市场的监管;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
十、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
十一、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十二、组织全县财政教育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宣传工作。
十三、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责
沁县财政局局内设“8股2室”,分别是办公室、预算股、行政政法股、社教股、经建股、农业股、会计监督股、国库股、综合股、采购办。下设财政预算评审中心和国库支付中心两个直属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材料信息、后勤管理等工作;
预算股,负责财政预算的编制批复、调整结算和外债、罚没票据管理等工作;
行政政法股,负责掌握行政、政法、旅游等分管预算单位基本情况,参与分管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
社教股,负责编制全县社保预算草案,汇总上报社保决算;负责掌握劳动保障、民政、卫生、残联、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等分管预算单位基本情况,参与相关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
国库股,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承担财政性资金的归集、拨付和调度;
农业股,负责研究全县财政支农政策,负责掌握农业、林业、水利等分管预算单位基本情况,参与农林水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扶贫资金,拟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积极推进涉农资金整合;
综合股,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等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确定;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负责全县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和清算工作;
经建股,负责掌握基本建设、固定投资、城建国土、工业企业、商业、粮食等分管预算单位基本情况,参与相关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
会计监督股,负责全县会计管理、财政监督工作,监管政府采购工作和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纪检信访接处,查办工作;
采购办,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统计和产权登记工作,负责制定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开展资产处置审批;拟订全县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审查编制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确定政府采购方式;监督采购合同履行,审查支付采购资金;
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和国库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