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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0814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1-01-08 |
发文机关:沁县教育局 | 主题词: |
标题:沁县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1-01-08 |
为切实开展好全县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县教育局结合教育系统特点和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零事故”创建和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工作切入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全面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升学校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治理、安全管理工作整体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加快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全面推动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全县教育系统各类安全事故得到全面预防和有效遏制,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助推全县教育事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筑牢思想认识体系
全面集中开展学习培训。各学校党组织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学习重要内容,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安排专题学习,特别是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全面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结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消防安全日、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月、开学第一课、主题班队会、国旗下讲话、家长开放日、家长学校等多种途径,组织开展经常性、系统性的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安全宣传“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以学生安全意识的提升带动全社会安全素质提升,提高全民安全素质。积极构建学习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久久为功,持续强化思想认识和防范意识。
(二)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
按照“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工作原则和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压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三)不断完善风险隐患防范治理体系
要积极构建重点部位排查治理机制,对三防建设、校舍建筑、教育教学设施、消防取暖、食堂食品卫生、交通、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用电设施、老旧线路改造、校园周边安全等各个方面,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形成安全风险隐患清单,落实防范管控措施,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账闭环管理。要积极构建重点环节、薄弱环节风险排查机制,对学生欺凌暴力和矛盾纠纷线索,以及特异体质、心理疾病、单亲家庭、离异家庭、学习困难和情感困惑等方面学生的思想表现和行为动态等情况,定期开展线索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并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的模式,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对特殊群体学生的关心关爱和帮扶疏导。要积极构建安全工作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
(四)积极构建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体系
1.消防安全领域:各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推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日常检查,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紧紧围绕师生密集等场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持续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面开展中小学生“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消除家庭火灾隐患”等活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中新生军训课程。
2.食堂和食品安全领域:各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各项要求,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陪餐制,加快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进程;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推进健康教育。
3.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领城:各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组织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专业及课程,把实验安全教育纳入相关人才培养方案。
4.交通安全领域:各学校要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5.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领城:各学校要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根据要求对危房进行重点排查,根据鉴定等级及时进行修缮或者停用。全面开展设施设备尤其是特种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
(五)进一步健全安全事故预防处置体系
1.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学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制度,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
2.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智慧用电、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3.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学校实际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各类安全应急预案。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8月到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8月)。各学校根据实施方案,明确本区域、本校的专项整治措施和办法,并全面启动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并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各学校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各类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整治和化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落实好各项重点任务,推动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每月定期报送排查整治清单,强化工作督查检查,确保按时整改销号。持续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全年)。深入分析本区域、本校安全管理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本区城、本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提升整体治理水平,推动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体系。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强化保障能力。各学校要进一步保障安全工作经费,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全面推进校园“三防”建设。
(三)严格问效问责。各学校要加强对“零事故”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将整治情况作为平安建设重要内容,确保取得实效。对整治工作不重视、不负责,措施不得力、不落实,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严肃问责。
(四)及时报告进展。各学校要根据本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和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落实各项工作部署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信息,2020年11月10日前报送当年工作总结;从2021年起,每年6月10日前报送上半年工作总结,11月1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11月20日前报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
沁县教育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