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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0806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1-01-08
发文机关沁县教育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印发《2020年沁县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1-01-08

关于印发《2020年沁县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县校园及周边治安专项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工作,持续推动平安校园建设上水平上台阶,圆满完成平安校园三年行动计划,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各学校要紧紧围绕平安沁县建设、“三零”单位创建总体目标,通过各部门协同配合,不断改善广大师生学习生活环境,确保我县学校和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经研究,县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专项组(以下简称“专项组”)制定了《2020年沁县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方案提出的各项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职责,积极履职,深入开展整治活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各学校要将工作进展情况随时报送专项组,整治行动结束后将工作总结报专项组办公室。

县委平安沁县建设领导小组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专项组

(借章)

2020年9月4日

2020年沁县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工作,推进平安校园和文明城市创建,落实“三零”单位创建任务,县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专项组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重要指示精神,从最基层的学校抓起,打击各种侵扰破坏正常教学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综合整治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切实解决社会各界和广大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使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得到彻底改善。

二、工作目标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以综合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为重点,打击各种侵扰破坏正常教学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清理整顿校园周边文化、经营、治安秩序,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夯实基层基础,以提升广大师生安全感、幸福感为着力点,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建立长效机制,共同深入开展治安整治,通过治安整治,使全县学校达到“六要”目标:法制教育要开展,内部管理要规范,教学设施要安全,安防设施要齐备,安全保卫要到位,周边环境要净化。

三、组织领导

县委平安沁县建设领导小组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专项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向明    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温卫东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秦  浩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俊生    县公安局局长助理

李爱萍    县司法局副局长

董晓云    县住建局副局长

王俊宏    县文旅局副局长

崔庆平    县工信局党组副书记

徐志勇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姚红霞    县委政法委四级主任科员

专项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全股,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专项组副组长温卫东兼任,副主任由县教育局安全股股长刘鑫担任,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共同配合。

四、整治重点

(一)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及文化环境情况。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对黑恶势力侵害校园、校园欺凌事件及时有效处置;加强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加大借各种手段对未成年人进行非法传教活动的打击力度;清理取缔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违章经营的出租房屋和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棋牌馆、音像书刊点等娱乐服务场所;查缴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类非法出版物。

(二)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情况。整治“黑校车”、“黑出租”、“黑摩的”以及各种非法营运车辆;根据各校特点合理规划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市政设施并定期检查,确保设施无损、可用;督促各学校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和志愿者行动,提升交通安全和文明意识。

(三)学校安全及管理情况。排查学校校舍、宿舍、食堂、实验室、楼道、各功能室等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和疫情防控情况;电梯、锅炉、燃气设备等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学校消防、校内交通、安全教育等工作情况;检查学校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门卫、值班巡逻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排查和发现教师或学生间的矛盾苗头,主动干预和化解;加强对学校服务人员的岗位宣传教育和管理。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线索、台账的排查要求,全面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巩固和延伸扫黑除恶效果。

(五)学校及周边饮食与饮用水卫生情况。规范、清理学校及周边的餐饮店、食品店、医疗点、小饭桌、流动摊贩等商铺和摊点;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和安全的监管,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间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疫情反弹等情况发生。

(六)学校及周边建筑设施情况。清理整顿违章搭建、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小饭桌以及校园内混居问题的清理情况;检查学校及周边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生产、经营和存储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以及改建学校等场所的隐患等。

(七)清理整治学校及周边其他各类安全隐患。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从9月10日起,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和学校自查阶段(9月10-9月15日)

各成员单位和学校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三到位”,即安排部署到位,宣传发动到位,职责任务到位,确保治安整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学校内部的安全隐患,要在自查阶段整治完毕(填写附件3)。同时,校园周边存在的影响教学和师生安全的治安隐患也要做到摸清底数。

第二阶段:排查整治阶段(9月16日-10月25日)

各成员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整治重点,结合本部门实际,确定排查重点,整合各方力量、采取有力措施,以县区为单位组织,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逐校进行排查,彻底摸清校园内部的安全隐患,掌握校园周边环境状况,结合学校前期摸排的校园周边存在的治安隐患,因地制宜、一校一策,内外发力,综合整治,各成员单位、各学校要多渠道收集社情民意,合理采纳群众建议,不断提高整治效果,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分类整理,建立台账,对自身职责范围内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治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治期限,认真开展整治。需要多部门联合整治的,要及时反馈专项组。专项组将根据掌握的情况,适时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分析研判,综合施策。

第三阶段:督查、验收阶段(9月10-10月31日)

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开始后,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要组织专项督导组,对业务职责范围内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跟踪问效,确保整治责任落实,并负责整改结果的检查验收,针对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重点工作任务、重大事项和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现场办公、现场督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各学校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亲自安排,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各学校要以此为契机,全面补齐短板,夯实安全基础,争创市级平安校园。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立足本部门职责,主动作为,凝聚合力,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的工作局面,有力度,有成效地开展好这次治安整治工作。

(三)加强舆论引导。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各学校要加强对治安整治的舆论宣传,把握宣传舆论导向,在正面宣传报道工作成绩的同时,又要曝光一些工作消极、整治不力的地方和单位,通过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积极配合,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从而提高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工作的公众关注度。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各学校要确定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治安整治工作的信息收集,及时报送工作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填写附表1,9月15日前报专项组办公室)。治安整治结束后,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各学校要将治安整治工作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2)于11月3日前报送专项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还需报送全年整治工作情况和全年统计表),专项组将对治安整治工作和整治效果进行通报和考评,并纳入年度综治目标考核范畴。

联系人:刘鑫

电子邮箱:qxjkjaqg@126.com 

附件:1.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联络人

2.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3.长治市学校、幼儿因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排查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