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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0-24411 |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0-01-01 |
| 发文机关:沁县教育局 | 主题词:督导室工作计划 |
| 标题:沁县教育局督导室工作计划 |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0-01-01 |
一、工作总体思路
教育督导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围绕县政府教育工作要求及教育局工作重点,认真履行督政、督学、监测评估三位一体法定职责,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督导与调研并重、专项督导与经常性督导并重,改进完善督导工作机制,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职责
紧紧围绕教育督导的十个事项开展督导工作。
1、学校、幼儿园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学校、幼儿园招生、收费、择校择园情况。
3、学校课程设置和课堂教学情况。
4、学校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5、幼儿园保教活动及游戏活动载体开发情况。
6、学校、幼儿园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7、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幼儿交通安全情况。
8、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9、学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等情况。
10、学校、幼儿园资助发放情况。
三、督导工作
1、幼儿园办园行为复评。
2、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主要查看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工作计划、教师到岗情况、办学行为规范情况、学校环境卫生、食堂食品、饮水安全、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等。
3、开展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重点是寒假前学校工作安排,如校园水电检修、安全隐患的排查;学生寒假生活安排和安全教育,做到学校自查和督导检查相结合。
4、办学行为规范情况、学校环境卫生、食堂、食品、饮水安全、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等。
5、完成年度素质教育评估工作。
6、撰写各类专项督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