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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9-24042
发文字号2019 著录时间2019-10-12
发文机关沁县教育科技局 主题词学校食堂管理
标题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发布日期2019-10-12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寄宿制学校: 

  根据《长治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长教办函[2019]286号)以及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和县纪委、监委“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作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行为能力,规范操作规程,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切实增强对食堂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健全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层层分解和落实责任,签订工作责任书。各学校要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式学校食堂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以对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建设好、管理好学校食堂,确保广大师生用餐安全。 

  二、细化工作措施,规范过程管理 

  (一)健全规章制度。各学校要按照《沁县教育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加强2019年秋学段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意见》(晋教科字〔201985号)要求,食堂严禁对外承包或变相承包,健全和完善包括原材料采购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出入库制度、储存制度、加工制度、食品试尝陪餐制度、留样制度、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报告及处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学生实名信息登记制度等相关制度,使食堂管理有章可循。严格落实领导陪餐,落实索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留样(48小时,不少于125克)、消毒等各个环节,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措施,提升管理水平。各学校要成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食堂膳食委员会,加强对食堂的全程监管。 

  (二)规范经费管理。各学校是否做到师生同菜同价,不得侵占学生利益,必须建立专门账户,规范使用营养膳食资金。营养膳食资金不得用于购买水、煤、电、气,不得支付后勤人员工资等,应全部用于食材采购,凡陪餐人员应支付相应的伙食费用。学校要定期公布陪餐食谱、数量、价格、受益学生数、资金使用情况。要在学校食堂醒目位置公示举报投诉电话:0355-7022762,主动接受监督。 

  (三)注重营养均衡。学校领导要轮流与就餐学生共同用餐,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各学校根据季节和时令特点,在规定食谱上适当调整。学生食谱要充分体现营养搭配,确保每天每生一两肉、一颗鸡蛋、一盒奶、一种水果,每日蔬菜、副食要达到八种以上。 

   (四)强化培训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覆盖面广、政策性强、安全风险高、工作责任大的系统工程,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高。各学校要严把食堂从业人员入口关,建立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和健康档案,每学期至少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业务技能考核评议,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切实加强针对学校管理人员、后勤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基本的营养学知识和食品安全常识,确保学生吃的安全、吃的放心。 

  (五)加强规范管理。对于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各寄宿制学校营养餐管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专项整治机构,专人负责,按时整改到位。再次重点排查受益学生是否符合实名制信息要求;资金使用是否足额用于学生营养改善;资金管理是否建立专账、专人管理;食堂食材是否集中定点采购,是否按有关要求存放、管理;过程管理是否执行食堂管理要求。 

  三、狠抓安全管理,严格责任追究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要位置。食堂食品加工过程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定期进行食堂食品安全检查,保证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各个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规定,保证加工、留样、陪餐等制度有效执行。要结合学校实际,重视学生就餐过程管理。要制定学校食堂供餐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全面提高防范和处置安全事件的能力。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的原则,妥善进行处理,确保全县教育安全稳定。 

  实施食堂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学校食堂管理不规范发生食品安全的责任人,以及发生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的学校和责任人,县教科局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食堂工作简易流程 

  附件2:沁县XX学校事务XX月份XX入库单 

  附件3:沁县XX学校事务处出库单 

  附件4:沁县XX学校事务材料出库单 

  附件5:沁县XX学校食堂收支公示 

  附件6:沁县XX学校事务处耗材登记表 

                         沁县教育科技局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