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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19-24032 | |
| 发文字号:沁教科字〔2019〕 | 著录时间:2019-09-03 |
| 发文机关:沁县教育科技局 | 主题词:2019年教师节表彰工作 |
| 标题:沁县教育科技局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节表彰工作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19-09-03 |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进修校、职业中学、青少年活动中心、教研室: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发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工作热情和爱生敬业精神,不断推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县教育科技局研究决定于2019年第35个教师节期间表彰一批县级“模范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第三届“师德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宁缺毋滥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三)模范教师任教课时数必须达标准工作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模范教师:
1、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严重影响教育形象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有乱收费、乱订资料行为的。
4、进行有偿补课、参与举办辅导班或到辅导班教课的。
5、本学年度请假超过三个月的。
6、不参加教师培训的,参加教师培训成绩不合格的。
二、推荐和评选要求
(一)各学校、各单位在推荐和评选过程中,注意向教学第一线教师倾斜,要充分考虑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人员。
(二)推荐和评选要注重实绩,特别要注重广大教师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实际贡献。
(三)推荐和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勿滥改革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对弄虚作假者,凡经查属实者,取消其评选资格,其所在单位不再递补参评人员,并对相关单位和有关负责人通报批评。
(四)要向广大教师广泛宣传推荐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推荐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各学校确定推荐评选人选后,将拟上报人选基本情况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科技局。
三、名额分配
模范教师12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30名,师德标兵10名。
推荐名额分配详见《沁县2019年教师节表彰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材料的申报要求和时限
(一)被推荐为县级先进个人候选人,均须填写《沁县2019年度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表》(1份)(见附件2),并附上由所在学校(单位)撰写的有关事迹推荐材料。材料要求具体真实,表述简明扼要,文字一般控制在1500字左右,用A4纸张打印。
(二)各单位填写《沁县2019年度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1份)(见附件3),用A4纸张打印。
(三)学校公示图片、先进个人材料、推荐表、汇总表及电子版文档于2019年9月6日前上报县教育科技局教师工作股,逾期不再受理,按弃权对待。联系人:张庆宏。电子邮箱:qxjyjrsk@163.com
五、工作要求
教师节评选表彰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且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密切合作,严格把关,阳光推荐。严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面向基层和面向一线的原则,坚持评选条件和程序,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同时,积极开展本学校的表彰奖励活动,有效发挥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教育激励作用,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附件:1.沁县2019年教师节表彰名额分配表
2.沁县2019年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表
3.沁县2019年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
4.申报师德标兵名额及条件
沁县教育科技局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