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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08786 | |
发文字号:沁教字〔2022〕4 号 | 著录时间:2022-02-23 |
发文机关:沁县教育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开展全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督导检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2-02-23 |
各中学:
根据1月13日上午召开的《关于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经县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全县教育系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按照《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细则》需要落
实的内容进行检查。
二、检查安排
(一)分组安排见附表
(二)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至1月15日。各学校依照《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细则》等文件要求自查自纠,查漏补缺,检查完毕由校长、检查组组长签字后交回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态势,认真落实各级要求和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二)检查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件,熟悉防疫基本知识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落实防控措施。检查中注意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交通安全。
(三)各学校要深入学习领会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充分认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大意义,自觉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自觉配合督查工作,对麻痹大意、敷衍塞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特别是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附件1 沁县教育局人员疫情防控督导检查表
附件2 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细则
沁县教育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