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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18892 |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5-07-24 |
| 发文机关:沁县自然资源局 | 主题词: |
| 标题:沁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07-24 |
沁自然资执处公示[2025]第1号
一、当事人:山西兴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二、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2月,山西兴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在漳源镇北河村挖运土方用于208国道路基填垫及无证开采粘土矿产资源。
三、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沁自然资执处罚字[2025]第1号 )
四、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出具的每立方土2.2元的价格认定标准(2024年1月30日)。
五、罚款数额:8580元人民币
六、执法单位名称:沁县自然资源局
七、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3月4日
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