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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09415 | |
发文字号:沁政征启告〔2020〕5号 | 著录时间:2022-03-29 |
发文机关:自然资源局 | 主题词: |
标题:沁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2021年第一批次 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2-03-29 |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征收你村范围内集体土地6.7221公顷(100.83亩),现发布征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位置范围:松村乡康公村(附图)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工业用地建设项目。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由县自然资源局和所涉及乡镇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填写“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应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法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沁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