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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8995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5-04-10 |
发文机关:沁县自然资源局 | 主题词: |
标题:张国伟、安红霞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5007)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04-09 |
张国伟、安红霞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晋(2022)沁县不动产权第000160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2024】第14号)第一条第四款之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国伟、安红霞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