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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8995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5-04-10
发文机关沁县自然资源局 主题词
标题张国伟、安红霞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5007)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5-04-09

张国伟、安红霞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5007)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张国伟、安红霞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晋(2022)沁县不动产权第000160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2024】第14号)第一条第四款之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国伟、安红霞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