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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3524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5-02-07 |
发文机关:沁县自然资源局 | 主题词: |
标题:李佩璋不动产证书遗失声明 (2025002)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02-07 |
李佩璋不动产证书遗失声明
(2025002)
李佩璋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沁县册村镇后泉村地号为300302044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2024】第14号)第一条第四款之规定,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2025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