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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2993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5-01-24 |
发文机关:沁县自然资源局 | 主题词: |
标题:刘少锋不动产证书遗失声明 (2025001)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01-24 |
刘少锋因保管不善,将沁2002房字第301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2024】第14号)第一条第四款之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少锋 2025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