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政府工作部门>沁县自然资源局>公开内容>不动产业务公示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5-02993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5-01-24
发文机关沁县自然资源局 主题词
标题刘少锋不动产证书遗失声明 (2025001)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5-01-24

刘少锋不动产证书遗失声明 (2025001)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刘少锋因保管不善,将沁2002房字第301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2024】第14号)第一条第四款之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少锋   2025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