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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7522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5-07-10
发文机关沁县水利局 主题词
标题沁县水利局 关于沁县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沁县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库维修养护工程选取招标代理机构询比公告
主题分类水利水务 发布日期2025-07-10

沁县水利局 关于沁县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沁县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库维修养护工程选取招标代理机构询比公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沁县水利局拟通过询比方式公开、公平、公正选取社会代理机构,负责沁县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沁县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库维修养护工程2个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事宜。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代理范围:

本次询比成交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为“沁县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沁县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库维修养护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二、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经营范围内包含招标代理等内容;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代理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否则不得参与本次询比活动;

(六)须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登记并在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完成登记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七)参加本次询比活动近两年招标代理业绩;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沁县水利局407室。

四、报名须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且有独立的开评标室,配置正常使用的监控设施。(提供场所图片、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须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录用方式:

本项目参采用综合评审方式选取招标代理工作。

比选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

60分

参照代理费取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以成交价的***%进行报价,以参加比选单位的平均值为标准,第一接近的得60分,第二接近的得50分,第三接近的得40分,第四接近的得30分,第五接近的得20分,第六接近的得10分,其它不得分。

2

招标代理业绩

40分

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招标代理项目,提供数量第一得40分,第二得35分,第三得30分,第四得25分,第五得20分,第六得15分,以此类推。

(提供对应招标代理合同、网站中标公示截图及中标通知书,资料提供不全不得分。)

注:如比选评分相同,通过现场抓阄的方式确定代理机构。

六、询比时间:2025年7月15日上午9:30。

七、询比地点:沁县水利局会议室

八、询比文件要求:

提交有关资料需密封,否则视为无效。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第二点资格要求所需资料,装订成册一份。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发布在《沁县人民政府网》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55-7023900


沁县水利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