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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5787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5-03-10
发文机关沁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词
标题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推荐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5-03-10

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推荐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扎实推进我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指导意见》(财农〔2017〕41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193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11个乡镇实施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沁县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重点围绕我县现代主导产业(玉米、高粱、谷子等粮食作物生产)开展,承担项目主体具备一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可为小农户提供有效稳定的耕、种、防、收等托管服务。按照单项、半托管、全程托管社会化服务实际作业量进行补贴,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

二、遴选标准

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有独立法人资格,在银行开立账户,有营业执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

2.服务组织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机装备和技术,年托管服务面积3000亩次以上,安装机械专业监测终端的服务组织;

4.具有组织、协调、管理能力,能妥善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按时完成作业任务,确保作业质量。

三、遴选程序

2025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择优选择13个服务组织作为实施主体(其中涉及承担单产提升项目的定昌、新店两个乡镇各2个,其余9个乡镇各1个)。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0日—3月12日

2.申报方式:符合遴选条件、有意愿的服务组织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报名,乡镇根据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应具备的四项标准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函。县托管办根据推荐对象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选择。

3.报名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沁县集中办公区7号楼315室

联 系 人:邱宏武  刘斌

联系电话:0355-7023224

4.申报资料:一是乡镇推荐函;二是申报表;三是服务组织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农机行驶证、发票、农机驾驶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三是服务组织拥有的农业机械设备清单;四是与外单位建立的长期合作协议;统一装订成册。

5.信息公示:拟确定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示5天,如无异议,则确认公示结果。

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