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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28793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3-06-05
发文机关沁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长治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3-06-05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长治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提升农民素质,加快推进全市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提质增效,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晋农办科发〔2020〕142号)要求,制定《长治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3日

长治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提升农民素质,推进全市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晋农办科发〔2020〕142号)要求,制定长治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更新农民理念知识技能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和“三晋新农民鲲鹏计划”,扎实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高质量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颁证任务,加快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全市培训高素质农民7126人,培训获《山西省职业农民技能证书》人数达到下达培训任务数80%以上,培训颁证高素质农民5701人以上,中、高级技能农民占持证农民比例达50%以上。实施农业经理人、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含七大产业集群专题培训)、技能提升、新农人主播培育、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等6个专项培训行动。承担高素质女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深入实施 “三晋新农民鲲鹏计划”,全面推开高素质农民生产技能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参加全省认定百所田间学校、推出百名金牌教师、评选百佳技能农民的“三百”评选活动,进一步健全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三、重点内容

(一)农业经理人培训行动。推荐优秀农业经理人参加2020年全省农业经理人培训。重点面向农业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人员,提升其经营管理及市场开拓能力,培养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复合型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促进农业企业和主体健康发展,带动农民共享产业增值收益。

(二)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培训行动。2020年全市培养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50人。重点面向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等农业后继者,补齐农业农村知识短板,推动农村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特别要加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留乡人员培训,帮助其就地就近就业。资金标准为每人4000元。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培训行动。2020年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3336人,重点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包括农机合作社)、小微农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开展培训,提高其生产经营水平和带动小农户发展能力。特别要以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大户为重点,围绕复工复产、保粮保供,加大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提升产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资金标准为每人2500元。 围绕全市七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2020年开展药茶专题培训50人,依托全市丰富的药茶原料资源优势和振东制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加工优势,以连翘叶茶、党参茶等为重点,研发生产发酵茶、缓释茶等药茶产品,支持企业制定企业标准,改良生产工艺,优化包装设计,提升品质档次,塑造品牌核心价值。资金标准为每人2500元。

(四)技能提升培训行动。贯彻落实“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开展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全市培训专业种养加能手3200人。面向普通农户,以提高农业生产、服务技能为目标,打造一支适应乡村振兴的高素质农业技能人才。资金标准为每人900元。

(五)新农人主播培育行动。按照全省“晋品晋味.助农益农”农产品百日消费季活动,结合本市实际,开展“新农人主播培育行动”,纳入“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全市筛选390名新农人,开设农产品直播带货专题培训,与各大直播平台合作,培育原产地农产品直播生态,打造本土化农产品主播营销队伍。资金标准为每人900元。

(六)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行动。在贫困县开展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培训类型涵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 下达贫困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任务,5个贫困县必须优先培训产业扶贫带头人,面向贫困村培养“一村一名产业脱贫带头人”,在贫困县县本级培训基础上,市级统筹5个贫困县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50人。资金标准为每人2500元。 下达贫困县的技能提升培训暨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任务,5个贫困县必须优先培训贫困劳动力,力争使贫困劳动力学习并掌握1-2种特色种养技能。特别是对异地搬迁的贫困户,要强化产业技术培训和服务。贫困县可结合技术扶贫、电商扶贫和金融扶贫开展专题培训,同时,根据实际需求,将农业手工业作为技能服务型农民培训内容,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七)高素质女农民培育试点。2020年全市培育50名高素质女农民。重点面向巾帼致富带头人、女新型经营主体领办人、妇女创业能手、返乡创业女学生等女性农民,使她们成为农业农村创业致富的重要力量。资金标准为每人4000元。

(八)依标组织技能评价颁证。深入实施“三晋新农民鲲鹏计划”,在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全面开展生产技能评价颁证。按照《全省职业农民生产技能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对标2019年发布实施的20个《职业农民生产技能要求与评价》地方标准,将生产技能水平评价作为高素质农民培育的重要环节和考核衡量培训质量的重要依据,按照 “谁培训、谁考核、谁发证”的原则,对参训农民开展技能考核,分级评价。对考试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山西省职业农民技能证书》。原则上技能提升培训班从初级技能起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班从中级技能起评。

(九)组织参加“三百”评选活动。按照全省认定百所高素质农民培训实践实训田间学校、推出百名农民欢迎的金牌教师、评选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强的百佳技能农民活动要求,认真开展遴选推荐工作。同时,组织开发高素质农民培育地方特色教材,进一步夯实培训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培育主体。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各个单项培训行动的具体要求分层次、分区域、分产业、分类型组织实施。市级重点组织好农业经理人、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统筹示范培训、七大产业集群药茶专业培训、高素质女农民试点培训、农业产业精准扶贫统筹示范培训;县级组织实施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培训、技能提升培训、新农人主播培育、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

(二)选准培训对象。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对所在地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民培训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培育对象库,组织县域内有意愿、有需求的农民,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ngx.net.cn)“农民培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报名参加培训。以县域为单元,围绕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制定高素质农民培育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所属科站推荐参加市级统筹培训的培训对象,须先报本级科教部门审核后,再推荐至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科站。

学员连续参加培训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的通知》(农科(教育)函﹝2019﹞292号)执行(另行发文转发)。

(三)确定培训机构。加快建立开放教育培训体系,通过机构申请、县级申报、市级审定、省级备案的程序,遵循公开、公正、择优原则,由农业农村部门指定或遴选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并向社会公开。各地要遴选与农业产业结合紧密的涉农机构,统筹利用好农广校、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等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引导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产业联盟等市场主体参与培育工作,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相应补助,鼓励市场主体建设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等教育培训场所,为高素质农民提供各类便捷服务。原则上每个县区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不得超过5个。各县区可突破地域限制,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专业优势明显、辐射带动广泛的培训机构承担本地培训任务,与其签订购买服务合同。

(四)丰富培训内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围绕“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在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开展有机旱作栽培、病虫害绿色防控、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特色农产品加工贮运、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绿色高质高效集成新技术培训;丘陵山区小型农机、精量水肥药施用机械、植保无人机等高效机械新装备培训;可降解地膜、可降解水果套袋等农业环保新材料及新品种、新肥料、新兽药、新疫苗、新农药等新产品培训;开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康养农业、智慧农业、场景销售、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培训。

(五)开展区域特色培训。围绕全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和山西药茶等地区特色产业,坚持面向产业、融入产业、服务产业搞培训。助力打造农产品精深加工“七大产业集群”,市本级重点开展有机旱作技术培训、药茶专题培训;各县区可布局开展农产品加工、品牌创建培训。

(六)遴选师资与教材。组织调动农业科技人才全方位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建立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的专家、长期服务农业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各类农业院校和农业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各地具有实践经验的乡土人才组成的师资队伍和创业导师团队。要注重选拔知识水平高、教学能力强、能够解决农业生产实际问题,受农民欢迎的专家担任农民培训教师,推出百名农民受欢迎的金牌教师。各级要开门遴选师资,鼓励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我市授课,建立授课效果考核评价机制和师资淘汰更新机制。各地要按照统分结合、择优选用的原则,参照《农业部教材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业部“十三五”规划教材书目的通知》(农科(教育)函〔2019〕第379号),相近专业和综合类教材优先选用目录教材,尤其是我省入围教材。要为参训农民购买正规出版发行的培训教材,不能以简单明白纸代替。鼓励培训机构为参训农民订阅《农民日报》等农业报刊,使农民可以及时了解农业农村政策和掌握农业科技新动向。各地要做好地方区域特色教材的开发和组编工作。

(七)创新培训方式方法。要按照“因材施教、因需施教、因时施教”的总要求,根据各类职业农民不同的能力素质要求分类型、分产业开展精细培训。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优化组合集中学习、线上学习、实习实训、案例观摩交流等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遵循成人学习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大力推行围绕产业周期的分段式、交替式培育,加强教学互动。强化实践教学,各级各类培训要提高操作技能、实践交流课时比重,确保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中实训教学不低于总学时的2/3。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培训增加孵化指导。要依托产业园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在产业链上培育高素质农民,大力推行农民田间学校、送教下乡等培养模式,提高培育工作的针对性、参与性、互动性和实效性。

(八)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训。依托国家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高素质女农民、农业经理人培训等中央资金支持的培训中全面推行线上线下培训模式。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生态环保等目标,为参训学员遴选一批精品课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培训、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高素质女农民培训班可按线下培训不少于11天,线上培训不少于32个学时进行课程设计。线上学时不超过总学时的30%,线上培训服务费按培训资金标准的6%,由培训机构支付。技能提升培训可参照此标准试点执行,支持整县区试点。积极组织专家、教师和农技服务人员上线服务,让线上培训成为专家教师跟踪服务农民的新途径,全面提升我市农民培训信息化手段应用水平。

(九)加强培训管理。各地要加强农民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训对象,实行“三堂课”监管和“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制度,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确保每个培训环节按要求组织实施并达到预期目的。对遴选好的培育对象要分产业、分类型编班,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以实习实训为主的培训每班不超过50人。培训机构要建立指导员制度,按要求分类型组织理论教学和实训实践,科学安排课程,组织考试考核,实行全过程跟踪培养。全面推行高素质农民培育信息化管理,从2020年开始,中央、省级资金支持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信息全部录入“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确保培训过程全程可追溯。

(十)强化政策扶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整合政策资源,引导土地流转、产业扶持、人才奖励激励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持证技能农民倾斜支持。加大融资担保力度,鼓励农业信贷担保公司面向农民开展符合规定的信用贷款担保业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民个人信贷担保贷款。

(十一)做好延伸服务。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要围绕培育对象生产需求开展跟踪指导和服务,搭建交流平台,组织开展产销对接、发展论坛、跨市区交流合作、创业创新项目路演、技术技能比赛等活动。支持参训农民成立专业协会或产业联盟,实现抱团发展。推动农技推广、农业科研院校等专家开展服务,对接创业扶持项目,提升参训农民的创业创新能力。

五、资金使用

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央资金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培训计划、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培养、高素质女农民试点培育,省级资金用于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育。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做好项目资金的细化,资金使用在主要用于培训的基础上,兼顾用于培训前期调研、信息化建设、技能评价和后续跟踪服务等围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有关支出。技能考核评价费用不超过培训经费的10%,人均技能考核评价费不超过120元。

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建立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足额拨付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对于挤占、截留、挪用资金和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培训资金有结余时,结转下年使用。各培训机构要依据要求规范合理使用资金,可以支出学员学习考察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但严禁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不得用于与培训无关的支出。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在项目实施结束后,开展项目资金审计。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快制定本级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进度安排、资金使用和监督考核等,层层落实责任和要求。5个贫困县要将高素质农民培育作为补齐脱贫攻坚主要短板、提高产业脱贫能力的主要措施和途径,加大培训力度,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支撑。贫困县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整合情况要书面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和市农业农村局。

(二)加强考核管理。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层负责,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开展绩效考核,考核指标将在修订后公布。考核结果将与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中农民教育培训考核及下一年度评优奖励、资金分配挂钩。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对所有培育班次的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实行线上考核。

(三)加强宣传总结。各地要及时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和技能评价的好经验、好典型、好模式,通过电子邮箱(zgxxzynmw2014@126.com)向“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等平台报送培育信息和工作动态,每县区报送信息不少于5条。同时,每县区至少形成1个高素质农民生产技能评价模式,每县区至少推荐5名技能农民增收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多渠道多形式遴选宣传一批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地要加强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指定专人管理和使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于2021年1月28日前完成全部信息录入工作。建立工作落实调度制度,从2020年7月开始,于每月月底前报送《长治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调度清单》(附件4)。

附件:

1.长治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分级分类分专业任务分解表

2.长治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分配明细表

3.长治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市级统筹培训机构任务既责任分解

4.长治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调度清单

5.长治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管理制度表

6.“云上智农”APP农民教育培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