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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18564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1-09-09
发文机关沁县民政局 主题词
标题养老服务扶持补贴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1-09-09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名称、一次性建设床位补贴

  ●补贴依据:晋民发〔2019〕43号

  ●扶持补贴对象:由社会力量(包括民间资本、社会组织、企业法人等)举办的,专门从事老年人养护、托管、康复服务等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

  ●扶持补贴申请条件:

  (一)机构性质是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取得民非登记注册并在同级民政业务主管部门备案(晋民发〔2019〕43号)

  (二)养老服务设施完善,参照住建部2018年发布的《老年人照顾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新建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在300张(含)以上,按平均每床建筑面积45㎡计算,床位数在300张以下,按平均每床建筑面积35㎡计算;改造的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在100张(含)以上,按平均每床建筑面积30㎡计算,床位数在100张以下,按平均每床建筑面积25㎡计算;改造的民办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按平均每床建筑面积20㎡计算。(晋民发〔2019〕43号)

  (三)运营满一年;

  (四)新建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在300张(含)以上,按平均每床建筑面积45㎡计算,床位数在300张以下,按平均每床建筑面积35㎡计算;改造的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在100张(含)以上,按平均每床建筑面积30㎡计算,床位数在100张以下,按平均每床建筑面积25㎡计算;改造的民办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按平均每床建筑面积20㎡计算。(晋民发〔2019〕43号)

  二、●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内容和标准:

  (一)对于经过审批新建的民办养老机构,按每张床位5000元给予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

  (二)对于经过改造开办的民办养老机构,按每张床位3000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

  (三)对于经过改造开办的民办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按每张床位3000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

  ●扶持补贴方式:一次性床位建设补贴

  ●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助申请表》

  ●办理流程:申请建设补助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需据实填写《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助申请表》,由市县两级民政、财政部门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汇总后,于每年9月上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经两部门会签后下拨补助资金。

  ●办理部门:沁县民政局、财政局

  ●办理时限:每年9月

  ●办理时间、地点: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沁县民政局、财政局

  ●咨询电话:0355-7022464

  三、●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名称:民办养老服务业发展财政贴息

  ●民办养老服务业发展财政贴息扶持补贴依据:晋财社(2015)5号

  ●民办养老服务业发展财政贴息扶持补贴对象:社会力量利用自有资金和信贷资金投资养老基本建设项目和养老服务项目

  ●民办养老服务业发展财政贴息扶持补贴申请条件:

  (一)养老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管理规定和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新建或改扩建的非财政性投资的养老基础设施项目,其中新建项目贷款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改扩建项目贷款在50万元(含)以上。

  (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经过依法登记的养老服务组织或机构,通过贷款投资兴办的社区老年餐厅、日间照料中心、护理服务站等养老服务项目,贷款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

  ●民办养老服务业发展财政贴息扶持补贴内容和标准 :财政贴息期限最长为三年,项目贷款少于三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贴息。贴息资金按照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一定比例确定,由省与市级财政共同负担。省级财政贴息资金每年规模为1000 万元,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根据各市申报情况,核定项目贴息金额,并按负担50%的办法下达贴息资金。市级财政根据省级贴息资金额及贷款项目具体情况,可补助另外50%的市级贴息金额

  ●民办养老服务业发展财政贴息扶持补贴方式:符合规定贴息的项目实行先付后贴

  ●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附件

  ●办理流程:市级财政、民政部门按规定组织专人或委托评审机构对贴息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于每年5月、10月分两批报省财政厅、省民政厅。

  ●办理部门:县民政局、财政局。

  ●办理时限:每年5月、10月分两批

  ●办理时间、地点: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沁县民政局、财政局

  ●咨询电话:0355-7022464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名称: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依据:晋民发〔2017〕25号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对象:全县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申请条件: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原则上每个日间照料中心参加活动人数不少于20人,开展的娱乐活动项目不少于3项,每年运行时间不低于八个月,具备条件的应全年实施运行,严禁从事赌博活动提供用餐的每日安排用餐不少于1餐,要求营养均衡、荤素搭配原则上每餐收费标准不高于5元。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方式:下拨运营补贴经费

  ●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申请报告、中心台账(包括但不仅限于就餐记录明细、活动记录)

  ●办理流程:乡镇每年写一份运行报告提交书面申请,经县民政局、财政局评估考核后予以运行补助。

  ●办理部门:沁县民政局养老股

  ●办理时限:每年12月前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办理

  ●办理时间、地点::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沁县民政局

  ●咨询电话:0355-7022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