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政府工作部门>沁县民政局>公开内容>社会救助领域>综合业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4-36059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4-07-26
发文机关沁县民政局 主题词
标题沁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事项的公告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07-26

沁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事项的公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建立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长效机制,为合法社会组织营造良好环境,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关于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通知》(晋民函〔2024〕85号)、《长治市民政局关于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通知》(长民函〔202422号要求,县民政局决定从2024年7月至12月,在全县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对象及重点

本次打击整治的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以及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根据新形势下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重点打击整治以下非法社会组织:

1.利用“乡村振兴”、“一带一路”、“区域协调发展”、“军民融合”、“雄安新区”等国家战略名义进行骗钱敛财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2.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国际”等字样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3.冒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4.打着公益慈善、文化交流等名义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进行非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5.大肆开展评比表彰、等级认证、资格许可、颁发荣誉证书等活动,骗钱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

6.在教育、医疗、食品、养老等民生领域开展活动,制造社会矛盾,扰乱社会秩序,损害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7.其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危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要增强警惕性,可以事先通过如下方式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一)“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http://www.chinanpo.gov.cn/);

(二)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全国社会组织查询”。

三、举报内容

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四、举报方式

发现疑似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下方公布的电话或邮箱向县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复和了解相关情况。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附件:沁县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排查表

举报电话及邮箱:

沁县民政局:0355—7022464   

邮箱:qxmzj7022464@163.com 

沁县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排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