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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6052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3-12-25 |
发文机关:沁县民政局 | 主题词: |
标题: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12-25 |
一、申请条件
持有沁县农业或非农业户籍,在沁县长期居住,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沁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沁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二、设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三、申报材料
申请家庭户口簿;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申请家庭书面申请;申请家庭从业人员收入证明;赡抚养人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审核审批表。
四、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