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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0958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1-09-17
发文机关司法局 主题词
标题公证员一般任职执业审核、考核任职执业审核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日期2021-09-17

公证员一般任职执业审核、考核任职执业审核情况说明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实施办法》及省市相关规定,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采用按年度集中考核任命的方式办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于每年的九月份统一受理考核任职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报请司法部审查、任命。

  县级公证机构无此权限,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