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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6762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0-11-23
发文机关沁县公安局 主题词
标题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服务指南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日期2020-11-23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服务指南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适用范围

  需要申领临时身份证的人员。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二)《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四、受理机构

  沁县公安局户政大队。

  五、决定机构

  沁县公安局户政大队。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省户籍居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临时身份证前,须先办理居民身份证。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十、申请接收

  居民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在沁县公安局户政大队户政窗口办理。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向沁县公安局户政大队户政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之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10元。

  十五、办理结果

  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十六、结果送达

  可由窗口直接领取。

  十七、咨询途径

  沁县公安局户政大队咨询电话:0355-7022202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

  沁县定昌镇沁州南路 沁县公安局

  办公时间:夏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