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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61168
发文字号沁政函〔2022〕21号 著录时间2022-08-20
发文机关政府办 主题词
标题沁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沁县威胜中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划拨给沁县小博士幼儿园的批复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2-08-20

沁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沁县威胜中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划拨给沁县小博士幼儿园的批复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2022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并划拨的请示》(沁自然资字〔2022〕77号)收悉。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收回沁县威胜中学使用的划拨国有建设用地1宗,面积9.62亩(合6414平方米),设定用途为教育用地,重新划拨供沁县小博士幼儿园使用。本宗地仅限非营利性办学使用,划拨使用后由沁县教育局和沁县自然资源局共同监督管理。

二、请你局依法依规依程序组织实施,做好土地收回、划拨和土地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沁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