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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1-11-24
发文机关沁县自然资源局 主题词
标题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沁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中有关条款废止的公告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1-11-24

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沁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中有关条款废止的公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有关规定,现对《沁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沁自然告字〔2020〕03号)中,第七条第5项“凡商住、住宅项目用地限定报名的自然人、法人须在沁县注册独立法人公司”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沁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