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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7184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4-11-01
发文机关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中交一公局(长治)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国道208线晋中长治界至屯留小河北段改扩建工程(AK926+400-AK928+200路段)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11-01

关于中交一公局(长治)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国道208线晋中长治界至屯留小河北段改扩建工程(AK926+400-AK928+200路段)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7023778    传真:0355-7023778

电子邮箱:qxxzspglj@163.com

通讯地址: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一、建设项目概况:

国道208线晋中长治界至屯留小河北段改扩建工程(AK926+400-AK928+200路段)(项目代码:晋发改审批发〔2020〕87号)位于山西省长治市沁县定昌镇。本项目为公路扩建项目,为国道208线晋中长治界至屯留小河北段改扩建工程其中一段1.8km路段,起点位于西渠上村208国道,沿原有208国道向南,至东良基村西侧208国道,在原有208国道基础上进行扩建,桩号AK926+400-AK928+200。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必须对照《报告表》逐一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态影响防治措施

施工期防治措施:

控制施工范围,避免对道路占地范围外的植被破坏,如有需占用的植被,利用完毕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并且长期监控植被恢复情况,必要时进行补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控制路基开挖范围;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加强施工环境监理工作。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防治措施:

施工时执行“六个百分百”;成品沥青混凝土封闭运输至本项目铺设;采用符合国家要求的施工机械,选用轻质柴油燃料,减少尾气排放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不得排入河流;跨河桥涵桩基础工程尽量选在枯水期施工,严禁将桩基钻孔出渣及施工废弃物排入水体;筑路材料不得在河道范围内堆放,运输过程防止洒漏;有害物质设置工棚防止雨水冲刷;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废物;钻渣采取3级沉淀处理,沉淀后的清水排入地表水体,剩余泥浆运至填埋场,沉淀至做好防渗,施工完毕后恢复原貌;生活污水依托主线施工生产生活区,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砂料运输加盖蓬布,防止洒漏。

运营期防治措施:

公路设置排水防护设施;桥梁两端设置事故池、限速标志和限速监控,事故废水通过公路地面径流流入事故池;制定危险化学品运输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定期维护和保养;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

运营期防治措施:

线路合理规划布局;加强交通管理经常养护路面;敏感点安装隔声窗或声屏障,道路两旁进行绿化;定期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调整降噪措施。

(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旧路开挖产生的废旧沥青路面,依托国道208线晋中长治界至屯留小河北段改扩建工程临时搅拌站进行回收利用,沉淀泥浆运至国道208线晋中长治界至屯留小河北段改扩建工程弃土场填埋,不得乱丢乱弃。

(六)加强防范环境风险措施

上跨迎春河桥梁段设置桥面径流系统,事故水排入两端事故池。

(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其他相关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