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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4-10-08 |
发文机关: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沁县沁阳西街廉公桥及道路改建项目(桥梁部分)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0-08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7023778 传真:0355-7023778
电子邮箱:qxxzspglj@163.com
通讯地址: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一、建设项目概况:
沁县沁阳西街廉公桥及道路改建项目(桥梁部分)(项目代码:2406-140430-89-01-978817)位于山西省长治市沁县沁阳西街。本项目为改建项目,项目对已有的廉公桥危桥进行拆除重建。新建廉公桥长度89m,宽度26.5m,采用4×20.75m简支钢箱梁,并设置景观斜拉索塔。配套完成给水管线161m、热力管线300m、通信管线115m、电力管线88m。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态影响防治措施
施工期防治措施:
在廉公桥西侧30m处沁县县城水源地K2一级保护区、生态红线范围外设围挡,施工机械停放和材料堆放场地位于围挡内,围挡内范围作为施工临时占地,避让沁县县城水源地K2取水井一级保护区、山西千泉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施工过程中注意场地清理工作,避免土料、粉尘受雨水冲刷污染河道;桥梁桩基础施工中,要做好泥浆处置,防止悬浮泥沙入河,污染和淤积河道。
运营期防治措施:
及时进行临时场地的恢复,加强道路的绿化工作。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整治“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工地周边100%围挡、路面100%硬化、出入车辆100%清洗、物料堆放100%覆盖、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中选择污染物排放稳定且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选择可以最大限度减少沥青烟气污染的沥青材料。
运营期防治措施:
加强对桥面和道路的养护,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和洒水作业,减少扬尘的产生。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因地制宜,于施工场地出入口等设置沉淀池等废水临时处理设施;在桩基施工过程中,施工围堰内设置泥浆池,泥浆废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对产生环境影响的环节进行监控,做好施工监理。
运营期防治措施:
定期检查道路的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系统畅通,避免雨水漫流。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及施工区内施工设备,尽量远离周边居民点;对施工时段做出统筹安排,尽量避免夜间施工;施工机械选型时尽量选用可替代的低噪声的设备;施工时采用低噪声路面材料。
运营期防治措施:
通过加强限速检测、设置减速带、设置禁止鸣笛标志,加强绿化、道路养护等降噪措施,进一步减少交通噪声。
(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工程建设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弃土方。生活垃圾集中定点存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拆除后直接由第三方拉走,运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点;如有弃土产生,可用于调整工程场地标高以及农田置换田埂土。
(六)加强防范环境风险措施
配备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安装交通监控系统;廉公桥建成后,设置限高栏杆,不允许危险品运输。
(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其他相关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