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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43620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3-09-01
发文机关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沁县水利局 沁县月岭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3-09-01

关于沁县水利局 沁县月岭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355-7023778

通讯地址:沁州南路835号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二楼投资项目窗口

审批文件名称: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沁县月岭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号:沁审管投函〔2023〕3号

审批时间:2023-9-1

附件:沁审管投函03.pdf

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