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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18480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3-04-04 |
发文机关: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定昌镇8家卫生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注销公示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4-04 |
按照县政府《关于对定昌镇等13个乡镇人民政府撤并行政村的批复》(沁政函〔2020〕21号)与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关于注销13所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函》(沁卫审批监督函〔2023〕18号),结合各家医疗机构提供的申报资料,我局经过研究讨论,同意依法注销原核发的定昌镇安家岭村卫生所等8家卫生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后医疗机构不得擅自开展医疗保健活动。现将8所医疗机构的名单予以公告,具体信息见下方《附件》。
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