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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2982
发文字号沁政办发〔2024〕17号 著录时间2024-06-13
发文机关沁县住建局 主题词
标题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县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2024-06-13

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县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定昌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沁县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沁县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山西省省住建厅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晋建保字〔2014〕71号)《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县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沁政办发〔2021〕13号)《沁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保障范围

县城城区内常住人口家庭中的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户。

二、保障对象

(一)保障对象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属本县县城六大社区内常住人口家庭,家庭成员应有法定的赡养或者抚养关系并在一起居住(常住人口为:户口在本辖区,人也在本辖区居住。非我县户籍但持有我县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我县非辖区内户籍但实际居住达3年以上);

2.在我县六大社区、北寺上、小河、北石堠、南石堠、长胜、西渠上、良基、宋家沟、泊村、合庄村等地属无房户或拥有私房(含承租公房)但人均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

3.县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4.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房改购房或集资建房、农村危房改造;未购买过解困安居工程、经济适用住房;未领取过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的家庭。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

1.离婚不足2年的;

2.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出售行为,且转让、出售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3平方米/人的;

3.其他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规定的。

三、保障标准

拥有私房(含承租公房)不足13平方米部分补助3元/人/月/平方米。

四、申请办理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2024年6月14日至7月10日

1.个人申请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居住所在地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1)《沁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2)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对象证件或认定的低收入家庭。

(3)申请家庭成员的住房说明(房屋产权证明、公房租赁合约、租赁合同等)。

(4)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状况证明。

(5)其他相关证件(军烈属、残疾证等)。

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还应当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2.社区调查、审核、公示

社区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调查、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后,将拟保障家庭的申请材料及名单一并报送定昌镇政府。

(二)第二阶段:2024年7月11日至7月31日

3.定昌镇政府复审、公示

定昌镇政府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调查、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并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后,将拟保障家庭的申请材料及拟保障名单报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三)第三阶段:2024年8月1日至8月15日

4.县民政局审查

县民政部门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提供的定昌镇政府拟保障家庭,是否属低保或低收入家庭提出审查意见。

(四)第四阶段:2024年8月16日至8月31日

5.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审核、公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对申请保障家庭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按不低于申请保障家庭数30%的比例进行调查,同时协调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家庭收入、不动产信息比对,确定保障对象并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

经审核、公示,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应当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提出申诉。

6.发放补贴资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提供的银行账户。

五、工作职责及要求

各职能部门、社区要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组的协调、指导、监督下,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具体实施;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申请家庭成员的不动产情况进行查询比对;县民政局负责对申请家庭是否属低收入家庭进行认定;定昌镇人民政府负责对申请家庭的收入及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复审;各社区负责申请受理工作,并对申请家庭的收入及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初审。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公开申报、审核程序和办理时限,落实工作责任,严把审核关,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租赁补贴对象要做到应补尽补,确保该发的一户不漏、不该发的一户不发。


图文解读:沁县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