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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09227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4-04-02 |
发文机关: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基本情况 | |
主题分类:机关事务 | 发布日期:2024-04-02 |
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局长:张俊峰
地址:沁县红旗街49号行政集中办公区(原师范院内)
电话及传真:0355-7023904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邮政编码:046400
系统设置:内设办公室、住房管理股、城乡建设管理股、人防工程股等;局下属单位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房产事务和建筑质量安全指导中心、自来水公司、华阳供热有限公司、利民垃圾处理中心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1、承担各类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编制工作,参与全县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等审查,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2、负责监督执行勘察设计、工程施工、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工程咨询、市政等行业的管理办法。
3、负责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4、负责建筑节能管理工作。
5、负责城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廉租住房补贴等住房保障工作。
7、负责商品房合同备案和存量房(二手房)交易确认。
8、负责公共维修资金收取和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监管。
9、负责对物业小区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协调。
10、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及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
11、负责县城供热、供水、燃气、节水等公用事业管理工作。